【新約人物】0326 不憐恤同伴的惡僕人

「那時彼得進前來,對耶穌說:『主啊,我弟兄得罪我,我當饒恕他幾次呢?到七次可以麼?』耶穌說:『我對你說,不是到七次,乃是到七十個七次。』」(太十八21~22)

《馬太福音》第十八章論饒恕。在論到被挽回弟兄的時候,主耶穌說,「你便得了你的弟兄」(太十八15)。這引起彼得提出饒恕得罪自己的弟兄七次是否足夠的問題。彼得自己以為他所說的「到七次」已經是非常難能可貴了,可是主的回答卻是,「我對你說,不是到七次,乃是到七十個七次。」七十個七次並不是指四百九十次,乃是說沒有限度,無限的饒恕。隨後祂用一個比喻說明無限的饒恕。有一個僕人欠王一千萬兩銀子(相當於羅馬六千個得拿利烏銀幣(denarius),大約是當時工人一百六十四年的工資。這個龐大的欠債,即使他賣了全家也永遠無法還清。然而王卻動了慈心,免了他的債,使他自由。他出來以後,遇見一個同伴,只欠他十兩銀子(一百個得拿利烏),大約是一百天的工資。這個惡僕人卻追索到底,掐住他同伴的喉嚨,並把他下在監裡。當主人知道後,質問他為何不憐恤同伴向主人憐恤他一樣?於是逮捕他,並下在監裡。他被下監不是因為所欠的債,是因他殘忍對待他的同伴。因此馬太論到「饒恕」與「得了你的弟兄」有什麼關聯呢?在基督的身體裡是先有「饒恕」,才能「得」弟兄。

【主比喻的教導】

「天國好像一個王,要和他僕人算賬。才算的時候,有人帶了一個欠一千萬銀子的來。因為他沒有什麼償還之物,主人吩咐把他和他妻子兒女,並一切所有的都賣了償還。那僕人就俯伏拜他,說:『主啊,寬容我,將來我都要還清。』那僕人的主人,就動了慈心,把他釋放了,並且免了他的債。那僕人出來,遇見他的一個同伴,欠他十兩銀子,便揪著他,掐住他的喉嚨,說:『你把所欠的還我。』他的同伴就俯伏央求他,說:『寬容我吧,將來我必還清。』他不肯,竟去把他下在監裡,等他還了所欠的債眾同伴看見他所作的事,就甚憂愁,去把這事都告訴了主人。於是主人叫了他來,對他說:『你這惡奴才,你央求我,我就把你所欠的都免了;主人就大怒,把他交給掌刑的,等他還清了所欠的債。你們各人,若不從心裡饒恕你的弟兄,我天父也要這樣待你們了。』」(太十八23~35)

這個比喻本身就是教導。在這比喻裡,我們看見透過饒恕別人,而更深地經歷主的憐憫!主說:「你不應當憐恤你的同伴,像我憐恤你嗎?」「憐恤」原文為 eleeo,意是「施憐恤」,「慈悲為懷」。此句為惡僕蒙主人豁免的比喻的中心和焦點,指出不可忘卻自己在主面前所蒙的恩典,成為一個待人寡恩的人。主藉這比喻來說明,主既以恩典對待我們,我們也當以恩典對待別人。然而人若不認識和經歷祂的憐憫和恩典,就不可能饒恕別人,卻很容易變成一個待人寡恩的人。有一次,衛斯理與一位將軍一同旅行,看見將軍向他的僕人發怒。僕人立即向他懇求赦免。但將軍說,我從來不赦免人。衛斯理就對他說:「將軍,我盼望你從來不犯罪。」所以,我們每天都須接受主的憐憫,享受祂的恩典,讓祂的憐憫從我們身上湧流出去,這樣才能從心裡寬大地饒恕虧欠我們的人。

此外,若用現代錢幣推算,這個惡僕人欠王,需要動用到8600個工人,每人要搬60磅重銀幣;而他的同伴欠他的,不過是一袋錢。相比之下,兩者相差約六十萬倍,他同伴欠他的和他所欠王的相比較下,實在是微不足道。然而他卻不放過他的同伴便「揪著他」,以兇暴的手段「掐住他的喉嚨」。他同伴的請求,和他向王的請求一模一樣。但他對付別人的虧欠,卻和王對他的答覆完全兩樣。那人俯伏央求他寬容,他竟不肯,而把那人下在監裡。那惡僕人忘了主人對他的饒恕,又刻薄寡恩,還毫無憐憫之心,結果他被交給掌刑的,直至他還清了債項。因此,我們要特別注意主末了的話,「你們各人,若不從心裡饒恕你的弟兄,我天父也要這樣待你們了。」這提醒我們的主就是那王,祂償還了我們的債,並且完全地、白白地寬赦了我們。然而我們即蒙主饒恕,若不肯饒恕弟兄的後果將會如何。因為神絕不寬宥一顆不肯饒恕弟兄的心。

【默想】

  1. 1.  主饒恕人是無限的!試問我們的饒恕是屬人記賬式的饒恕,還是屬天無限的赦免呢?
  2. 2.  主憐恤人是無盡的!試問神對我們的虧欠一筆勾消,我們豈可不肯寬恕人呢?主既以憐恤我們,我們豈可待人寡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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