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2 屬靈家人

〔下午茶〕

【經節】
「凡遵行神旨意的人,就是我的弟兄姐妹和母親了。」(可三35)

【鑰詞】我的弟兄姐妹和母親

《馬可福音》第三章敘述主指出凡遵行神旨意的人,才是祂真正的屬靈家人。這啟示在神家裡彼此的關係,並不是建立在肉身的關係,乃是建立在遵行神的旨意上。

對許多基督徒來說,事奉主最大的挑戰是來自家庭。這個挑戰有三部分:

  1. 1.  在神家裡彼此的關係,並不是建立在血緣的關係上。除非家人能信主,否則這樣的關係,不能完全、不能永恆。
  2. 2.  不要讓家庭成為事奉的攔阻。我們與主之間的屬靈關係猶勝血緣的關係。我們對於自己的家人雖有應盡的責任和義務,但更應把遵行神的旨意放在首位。
  3. 3.  認識到凡遵行天父的旨意的人,就是主耶穌的家人。所以,我們須愛神給我們的屬靈家人。在教會中,讓我們我們的小組、教會,都能成為幫助祂的「弟兄」,同情祂的「姊妹」,溫柔愛祂的「母親」。也讓我們在父的家中,更多遵行神的旨意,並且彼此切實相愛。

親愛的,主耶穌看所有遵行神旨意的人都是祂的家人,而我們怎樣看待神的家人呢?

【詩歌】我們成為一家人

我們成為一家人,
因著耶穌,因著耶穌,成為神兒女;
我們成為一家人,
因著耶穌,因著耶穌,成為神國的子民。
因著耶穌得潔淨,因著耶穌入光明,
因著耶穌同享復活的生命;
同享生命的喜悅,同在主愛中連結,
因著耶穌同受豐盛的產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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