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23 約翰「與主交通的使徒」與《約翰壹書》
「我們將所看見,所聽見的,傳給你們,使你們與我們交通,我們乃是與父並祂兒子耶穌基督交通的。我們將這些事寫給你們,是要使我們的喜樂充足。」(約壹一3~4原文直譯)
【約翰是誰】
大約在主後九十年,使徒約翰寫下了《約翰壹、貳、參書》。這是新約聖經中最後的書信。當時異端已滲入教會,針對這些異端邪說的錯謬,於是約翰提筆寫了本書信。《約翰壹書》論及生命中的交通,藉以認識與經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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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神就是「光」 ── 我們與神交通實行原的則
2. 神就是「義」 ── 神兒女行義生活的原則
3. 神就是「愛」 ── 我們愛神和彼此相愛的原則
4. 神就是「生命」 ── 我們因信而活出得勝生活的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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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生命之道」 ── 他見證那原與父同在的永遠的生命,而帶進了生命的「交通」。
2. 親身的經歷 ── 他親自看見主的顯現,確實聽見、親眼看過、親手摸過祂,因衪確曾道成肉身。
3. 分享這永遠的生命 ── 他公開、樂意地將這生命信息傳報給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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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使我們的喜樂滿足(約壹一4)
2. 叫我們不犯罪(約壹二1)
3. 遵守這愛的命令(約壹二7~8)
4. 認識父和不愛世界(約壹二13~17)
5. 知道真理(約壹二21)
6. 使我們防備那引誘我們的人(約壹二26)
7. 要叫我們知道自己有神永遠的生命(約壹五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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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生命的交通(和合本「相交」原文可翻為「交通」) ── 約翰鼓勵我們應保持與神和祂兒子耶穌並神眾兒女親密的交通,幫助我們明白神聖生命交通的源頭、目的、條件、障礙、修復、危機、對策、維持與發展,而這交通乃是根據神是光、聖潔、公義、美善、真實、愛的性情,其目的和結果乃是使我們更多得著並經歷祂的神聖生命。
2. 神性情的特性 ── 約翰一再的向我們見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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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神就是「光」約壹(約壹一5~二28),故我們應行在光明中。
(2) 神就是「義」(約壹二29~四6),故而我們所行所為當合乎公義。
(3) 神就是「愛」(約壹四7~五3),故我們當愛神,也當彼此相愛。
(4) 神就是「生命」(約壹五4~21),故我們應活出神兒女得勝的見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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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在光明中與在黑暗裡的試驗(與神交通的試驗,約壹一6~9,二8~11)
(2) 愛世界的試驗(認識父神的試驗,約壹二15,16~17)
(3) 認識敵基督的試驗(信仰的試驗,二18~19,21~23,27)
(4) 行義與犯罪的試驗(德行的試驗,約壹三3~4,11~18)
(5) 聖靈與謬妄之靈的試驗(分辨的試驗,約壹四2~3,5~6)
(6) 真愛與假愛的試驗((存心的試驗,約壹四13~16,17~18)
(7) 從神生的與從人生的試驗(重生的試驗,約壹五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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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你是否親身經歷因生命的交通,與人和諧,與神和好,而帶來的喜樂呢?
2. 在信仰上,你是一個基督徒;但在生活上,你是否也顯出屬神的性情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