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5日(羅十)

【讀經】羅十

【主題】猶太人失去救恩的原因

【提要】

 第十章的焦點乃是 ── 以色列人的現況乃是因拒絕相信救恩,而承擔被神離棄的後果。因此,人的責任就是 ── 對未得救的人,必須因信而得著救恩;對得救的人,必須因信而傳揚福音。本章可分成四段:

  1. 1.  以色列人熱心卻不按真知識(1~5節) ── 這段指出以想立自己的義,不服神的義;。他們只有盲目的宗教狂熱,結果不服神的義。惟有基督才是真知識,叫我們一直以對基督的完全認識為一切的根基!
  2. 2.  以色列人守律法而非信基督(4~7節) ── 這段指出基督是律法的總結,人不再是行律法得義,而是使凡信祂的都得著神的義。神一切的事物都歸結於基督,叫我們憑基督的生命,而活出義的生活!
  3. 3.  以色列人拒絕相信基督(8~15節) ── 這段指出信心的義是給「凡」心裡相信、口裡承認、求告主的名,無一例外。基督的救恩是那樣豐富、深厚,近在咫尺,叫每一個求告祂的都必得救!
  4. 4.  以色列人背棄福音的證據(16~21節) ── 這段指出以色列人悖逆頂嘴的證據。他們背棄福音,不是沒有人傳給他們,也不是沒有「聽見」,而是沒有「聽從」。基督的話是人信的憑據,叫我們更多接受祂的話、更多認識祂,好叫我們能更多傳揚祂、見證祂!

【鑰節】
「若沒有奉差遣,怎能傳道呢?如經上所記:『報福音、傳喜信的人,他們的腳蹤何等佳美。』」(羅十15)

【鑰點】

 本章我們特別看見,保羅共引用了十處的舊約聖經,強調神對待人乃是根據人與基督的關係,指出人憑著信心接受救恩的責任,因為

  1. 1.  得救的失去,叫我們知道人的失敗,在於不知道,以及不服(1~3節)
  2. 2.  得救的條件,叫我們相信基督,才得著神的義(4~6上節)
  3. 3.  得救的程序,叫我我們心裡相信,口裡承認,並且求告主的名,就必救(6下~13節)
  4. 4.  得救的責任,叫我們向人傳福音,見證神的作為(14~21節)

 今日鑰節提到「他們的腳蹤何等佳美」,這句話原是指將好消息帶給被擄之民,告訴他們即將自巴比倫得釋的人(賽五二7)。在此保羅引用來形容傳福音的人,帶來人們可從罪的奴役中得釋放的好消息。本節的話說出神多麼喜悅我們對人傳福音。但不要以為只有全職的傳道人或教會的長執才能傳福音;主已經把傳福的使命託負給每一個基督徒。我們有責任「接受福音」以致蒙恩,也有責任「傳揚福音」,以致別人因而蒙恩。所以我們必須跟人分享神的福音,好叫其他人都有機會聽到。我們的親友怎麼樣能聽到福音呢?除非有人告訴他們。歷世歷代的教會,多少聖徒,他們用他們的鮮血和神的大能來傳揚福音,先知以賽亞早就看見他們就說:「他們的腳蹤何等佳美」。因此,我們奉差遣傳福音,使人領受神的救恩,是一件既神聖又榮耀的使命。

 此外,保羅藉著一連串的修辭問句,指出人信主得救的程序:

  1. 1.  人要求告必須相信
  2. 2.  人要相信必須聽道
  3. 3.  人要聽道必須傳道
  4. 4.  人要傳道必須奉差遣

 保羅的結論是,人不只有機會聽到福音,並且也能明白福音的意義。因此我們奉差遣傳福音,使人領受神的救恩,是一件既神聖又榮耀的使命。在為主作見證,向人傳福音的事上,願我們「作祝福的運河,運給四圍的渴人,運給他們救恩快樂,並賜滿足的父神(《聖徒詩歌》637首) 」,而不作攔水壩。 「未得救的人必須因信得著救恩;得救的人必須因信宣告救恩。」 ── 丹尼斯莫克

 此外,按照我們的情形來說,我們沒有一個人夠資格被神揀選。我們蒙揀選是因神對人的「憐憫」和「恩待」。因此,神的揀選並不是「排除」一班人,而是使祂的救恩能臨及「萬人」(提前二4,彼後三9)。故此,沒有一個人可以藉詞「神不揀選」,而不肯接受救恩。這種認識是重要的,不然,我們的信仰就會建立在一種悲觀、錯誤的思想上了。

 當我們想到自己,實在無一可以邀主青眼,然而神憐憫了我們、揀選了我們。因此,我們應讚美祂憐憫的揀選,敬拜祂主宰的權柄親愛的,你如何回應神在你身上的恩典?

 「在神的憐憫的主權揀選中得安息,信靠祂的「憐憫」和「恩待」!」 ── 佚名

【默想】
 親愛的,你每一天的腳蹤都是佳美的嗎?

【禱告】
 主啊,感謝你,你己將福音向我們顯明了。在傳福音的事上,求你差遣我們成為別人得福音蒙恩的運河。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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