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4日(羅九)

【讀經】羅九

【主題】在乎發憐憫的神

【提要】

 第九章的焦點乃是 ── 揀選是神的主權;相信(接受)救恩則是人的責任。保羅指出神的揀選完全是出於祂的定旨和憐憫;以及神揀選的新約子民包括相信的外邦人和以色列中少數的「餘民」。本章可分成四段:

  1. 1.  神主宰的揀選(1~13節) ── 這段指出神主宰的揀選,乃在乎召人的神。神是信實的,衪的話不落空!衪揀選我們,乃是憑衪的應許,不是憑我們的行為!
  2. 2.  神主宰的憐憫(14~18節) ── 這段指出神主宰的憐憫,只在乎發憐憫的神。在乎憐憫的神。神是有法則的,以「憐憫」和「恩典」來對待人!我們若不硬心,衪就手軟,要來施憐!
  3. 3.  神主宰的權柄(19~29節) ── 這段強神是有絕對主權的,衪永不會錯!回顧一生,都在祂主宰的器皿!
  4. 4.  以色列人失去救恩的原因(30~33節) ── 這段指出以色列人不憑信,只憑行為。人乃是藉著憑信求,蒙神稱義。神是有恩典的,信服祂是蒙福的途徑!我們若信靠祂,祂就成為我們可靠的磐石,叫我們必不羞愧!

【鑰節】
「因祂對摩西說:「我要憐憫誰就憐憫誰,要恩待誰就恩待誰。」據此看來,這不在乎那定意的,也不在乎那奔跑的,只在乎發憐憫的神。」(羅九15~16)

【鑰點】

 《羅馬書》第九到十一章是說到神福音的計劃。第九章保羅陳明神主宰的揀選和憐憫,及以色列人的被棄,並論及人的責任。本章我們特別看見,人得救恩的根源,乃是因:

  1. 1.  神的應許,使人得作神兒女,而不是憑著肉體(6~9節)
  2. 2.  神的呼召,而不是憑著人的行為(9~13節)
  3. 3.  神的憐憫,而不在乎人的定意奔跑(14~18節)
  4. 4.  神的權柄,使人分別作成貴重的器皿和卑賤的器皿(19~29節)
  5. 5.  神的原則,人得著救恩,乃是藉著信心求,而不是憑行為求(30~33節)

 今日鑰節提到「憐憫」「恩待」「憐憫」希臘原文是 eleeo,重在指外面行動上,對人可憐情形的回應;「恩待」希臘原文是 oikteiro,重在指裡面感覺上,對人可憐的情形表同情。神以「憐憫」「恩待」待人,已經超越了公平。15節這句話是引自出埃及記三十三章19節。神揀選我們,一方面是根據衪自己主權的旨意,另一面乃是憑衪的應許,當然不是憑我們的行為。因耶和華是有憐憫、有恩典的神,不輕易發怒,並有豐盛的慈愛和誠實(出三四6)。然而,神的「憐憫」「恩待」並不抹煞人的責任。因人若不硬心,衪就以「憐憫」「恩典」來對待;我們若信靠祂,祂必不叫我們羞愧!但人若不肯、不願悔改,拒絕接受神的恩典,神就任憑他剛硬,他也就不能得著神的「憐憫」「恩待」,如與神對抗的埃及法老王(19節)。

 此外,按照我們的情形來說,我們沒有一個人夠資格被神揀選。我們蒙揀選是因神對人的「憐憫」「恩待」。因此,神的揀選並不是「排除」一班人,而是使祂的救恩能臨及「萬人」(提前二4,彼後三9)。故此,沒有一個人可以藉詞「神不揀選」,而不肯接受救恩。這種認識是重要的,不然,我們的信仰就會建立在一種悲觀、錯誤的思想上了。

 當我們想到自己,實在無一可以邀主青眼,然而神憐憫了我們、揀選了我們。因此,我們應讚美祂憐憫的揀選,敬拜祂主宰的權柄親愛的,你如何回應神在你身上的恩典?

 「在神的憐憫的主權揀選中得安息,信靠祂的「憐憫」「恩待」!」 ── 佚名

【默想】

問:「若強調神的權柄,人難道沒有責任麼?」

答:「人在神面前的光景如何,繫於對基督的信服如何。」

【禱告】
 神啊,為著你揀選我們而感謝你。我們願信服你的主權和安排。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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