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默想 03/14

【主題】
《羅馬書》第八章上 ── 聖靈的工作(七)

【真理問答】

一、八章15節:「奴僕的心」對比「兒子的心」

答:
 「奴僕的心」「兒子的心」中兩個「心」字原文都作「靈」。本節指出兩種不同的狀態作比較。

 「奴僕的靈」指人受罪所奴役的靈。因為人在罪中過著奴僕般的生活,是恐懼、彷徨與不安定,時時刻刻都害怕著達不到律法的標準。

 「兒子的靈」可譯作「兒子名份的靈」指的是使我們成為神兒子的聖靈,叫我們曉得作神的兒女是何等的尊貴,並享有作神兒子的一切權利和責任。

二、「神的兒女」(16節)、「神的兒子」(14節)與「神的後嗣」(17節)有何不同?

答:

  1. 1.  「兒女」希臘原文是 teknon,意不分性別的孩子,是指我們的身份及地位,說出我們已經因神藉祂的靈重生了我們(約三5,8),使我們得著了神的生命(即永生),有分於神的性情(彼後一4),故 與父神有生命的關係;
  2. 2.  「兒子」希臘原文是 huios,指有兒子名份的權利及責任而言,說出我們現今在成聖的過程中,順從聖靈的「引導」(希臘原文 ago),故與父神有親密的關係;
  3. 3.  「後嗣」希臘原文是 kleronomos,意法定繼承者,是指我們承受產業(加四1)的福份而言,說出我們將來得榮的應許,故可以承受父神的一切豐盛,尤其是最終的榮耀。這並非我們自己的幻想,乃是聖經所說明的,也是聖靈所印證的。

 因此,「神的兒女」是指我們一重生,就因生命而有的基本地位,每一個人因信都有權柄作「神的兒女」(約一12),而是無其他的條件;「神的兒子」是指神兒女權利及責任,因隨從聖靈引領、指示、驅策和控制,在生命上更進一步的長進,而過聖潔討神喜悅的生活「神的後嗣」是指生命長大成熟,被神認定而合法可以承受將來所要顯現的榮耀,而成為「神的後嗣」是有條件的,就是要與基督一同承受苦難,也一同承受榮耀。

【金句】
「你們所受的,不是奴僕的心,仍舊害怕;所受的,乃是兒子的心,因此我們呼叫:『阿爸!父!』你們所受的,不是奴僕的心,仍舊害怕;所受的,乃是兒子的心,因此我們呼叫:『阿爸!父!』既是兒女,便是後嗣,就是神的後嗣,和基督同作後嗣。如果我們和祂一同受苦,也必和祂一同得榮耀。」(羅八1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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