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4日(申 19~21)

讀經:民數記

  • 第19章:設立逃城和審判的程序
    鑰句 ── 逃到那裡去
  • 第20章:戰爭的條例
    鑰句 ── 耶和華與你們同去
  • 第21章:處理謀殺、娶女戰俘、長子繼承和悖逆兒子律例
    鑰句 ── 把那惡從你們中間除掉

【鑰節】
申十九3:「要將耶和華你神使你承受為業的地分為三段;又要預備道路,使誤殺人的,都可以逃到那裡去。」

【默想】
 凡是誤殺別人的人,都可以逃往逃城。這正是耶穌基督救恩的預表。而「逃到那裡去」是每個基督徒逃向基督的特權。正如逃城的門向想要進去的人永不關閉,基督也從不拒絕憂傷痛悔而逃到祂面前來的人(詩五一17,賽五七15)。我們有否逃向基督的經歷呢?


【鑰節】
申二十3~4:「說:『以色列人哪,你們當聽,你們今日將要與仇敵爭戰,不要膽怯,不要懼怕戰兢,也不要因他們驚恐;因為耶和華你們的神與你們同去,要為你們與仇敵爭戰,拯救你們。』」

【默想】
 以色列人要進入神所賜的應許地,必須與仇敵爭戰。面對大小不同的戰爭,神叫百姓不要懼怕,祂要作以色列軍隊的統領,使他們戰無不勝。因為爭戰的勝利不在乎人的能力,而在乎神同在的能力。而他們一同爭戰的卻是耶和華。面對生活的壓力,無論是在學校、工作場所,甚至在家庭裡,有一些仗是必須要打的,但我們的出路,是「然而,靠著愛我們的主,在這一切的事上已經得勝有餘了。」(羅八37)


【鑰節】
申二一9:「你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正的事,就可以從你們中間除掉流無辜血的罪。」

【默想】
 《申命記》第二十一章包括了許多「若……就」的問題,其中涵蓋了若有人被殺而棄屍荒野的條例(1~9節)。在這裡,人雖沒有辦法作什麼,但神要求他們所作的乃是除去罪的污染。這指出,我們不可漠視所周圍發生的事情,尤其在教會生活對罪惡的發生,要公開的指責(林前五3),並且以共同承擔的態度,積極地去清理罪惡所造成的污染(林前五13)。神的條例本於公義、公正、公平為準則。我們是否看重神的標準和維護他人的權益呢?

【禱告】
 親愛的主啊,你是得勝的主。你能叫我們一切的事上得勝有餘!

詩歌:

耶穌!我愛這名
(《《聖徒詩歌》105首,第3節)

(三)
我惟因你得生,耶穌我主!
我惟靠你得勝,耶穌我主!
我們還怕什麼,憂慮苦難鬼魔!
因為有你相佐,耶穌我主!

3/13新約下午茶人物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