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默想 03/13
【主題】
《羅馬書》第八章上 ── 聖靈的工作(六) 【真理問答】 一、如何解釋八章3~13節這段經文中的「肉體」? 答:「肉體」希臘原文 sarx,有不同的含意:
「律法既因肉體軟弱,有所不能行的,神就差遣自己的兒子,成為罪身的形狀,作了贖罪祭,在肉體中定了罪案。」(羅八3) 3/12|新約|舊約|小品|3/14|進度
《羅馬書》第八章上 ── 聖靈的工作(六) 【真理問答】 一、如何解釋八章3~13節這段經文中的「肉體」? 答:「肉體」希臘原文 sarx,有不同的含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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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指人的身體
2. 指人的本性,特別指人的軟弱、罪惡的本性
3. 指在罪惡敗壞中的人,包括拜偶像,仇恨,惱怒,爭競,異端,嫉妒,兇殺…………等罪
4. 被視作罪行的器具,屬肉體的人臣服於罪權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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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肉體是軟弱的(3節);是被定罪的(3節)
2. 屬肉體的人隨從肉體(4節)
3. 隨從肉體的人必體貼肉體(5節)
4. 體貼肉體的結果是死(6節)
5. 不服神的律法,也不能服(7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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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不隨肉體行事(4節)
2. 勿欠肉體的債(12節)
3. 勿結肉體惡果(13節,加五19~21)
4. 須將肉體治死(13節,羅六6,11,加五24)
5. 勿為肉體安排(羅十三13~14)
6. 莫靠肉體誇口(腓三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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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罪與肉體相連,要解決罪的問題,必須解決肉體的問題。
2. 罪已經被限定在肉體中,肉體的問題一解決了,罪的問題也就解決了。
3. 主耶穌既在肉體中還了罪債,我們也就不必再欠肉體的債,去順從肉體活著(12節)。
「律法既因肉體軟弱,有所不能行的,神就差遣自己的兒子,成為罪身的形狀,作了贖罪祭,在肉體中定了罪案。」(羅八3) 3/12|新約|舊約|小品|3/14|進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