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默想 01/31

【主題】
《羅馬書》第三章 ── 世人的罪和神的稱義(七)

【真理問答】

一、試著解釋「挽回祭」(羅三25)的意思。

答:「挽回祭」此字希臘字 hilasterion 與舊約「施恩座」、「贖罪蓋」原是一個字,按原文可譯為「挽回的地方或施恩座」。七十士譯本對這個字最普遍的用法,是以它來譯舊約希伯來文的贖罪或塗抹罪的地方,意指至聖所內在約櫃以上的金板,或稱「遮(蔽)罪蓋(座)」(摩西五經中出現二十餘次,在以西結書中出現五次)。而新約稱之為施恩座、憐憫座,因為舊約人的罪只是「暫時」被遮蔽、遮蓋,新約則因主已成功永遠贖罪的事,罪就永遠被「除去」,而不是遮蔽、遮蓋,因此遮(蔽)罪座就成了施恩座、憐憫座。「施恩座」是一塊精金的板,上面有代表神榮耀的基路伯,下面卻蓋住約櫃,裡面放著一盛滿嗎哪的金罐,二塊刻有十誡的法版,以及亞倫發芽的杖。當大祭司為百姓贖罪的時候就把祭牲的血灑在施恩座上,預表耶穌基督為罪流血受死,滿足了神榮耀和公義的要求。因著人的罪,神和人就被隔開,彼此不能親近。使徒保羅說明如今,神設立耶穌作「挽回祭」,挽回了這個局面。因此,「挽回祭」的定義,一面是神本著公義在基督裡,設立主耶穌為「施恩座」,作為神人挽回的地方。因施恩座上有血,律法就不能定人的罪。所以使人能「憑著血」和「藉著信」,坦然親近神(來十19),與祂相會。並且另一面就是指基督在十字架上為我們的罪流血受死,滿足了律法在罪人身上所有的要求。所以我們的罪得以赦免(來九22),顯明神的義。

二、試著解釋神設立主耶穌作挽回祭的意思。

答:神設立主耶穌作挽回祭的三個要點:

  1. 1.  血 ── 藉著耶穌的流血,赦免了人的罪(來九22),滿足神這一方的要求,使神可以接受人。我們得救的時候,如何是藉著信心、靠著主耶穌的寶血,得以坦然親近神(弗二8,13),我們得救以後,也照樣需要時常藉著信心,靠著主寶血的功效,坦然來到神面前(來十19~22)。
  2. 2.  信 ── 藉著人的信,使人得以取用耶穌流血救贖的功效,而能坦然就近神(來十19)。不僅我們在初蒙恩時是因著信,連我們在跟隨主的路上也一直要憑著信。
  3. 3.  義 ── 這樣,基督耶穌就作了神將人挽回的地方,神人兩下在祂裡面合而為一;在基督耶穌裡,神稱我們為義(加二17),我們也稱神為義,神的義就在此充分顯明出來。有時我們的屬靈光景很好,有時很差,但我們的光景如何,並不能更動我們在神面前的地位,因為我們不是憑著行為來討神喜悅,乃是藉著信,取用主為我們所作成的一切。

【金句】
「神設立耶穌作挽回祭,是憑著耶穌的血,藉著人的信,要顯明神的義。」(羅三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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