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23 參孫(Samson)── 隨己意而行的士師

〔聖經人物〕

【今日鑰句】

「他父母說:『在你弟兄的女兒中,或在本國的民中,豈沒有一個女子,何至你去在未受割禮的非利士人中娶妻呢?』參孫對他父親說:『願你給我娶那女子,因我喜悅她。』他的父母卻不知道這事是出於耶和華,因為祂找機會攻擊非利士人。那時非利士人轄制以色列人。」(士十四3~4)

「耶和華的靈大大感動參孫,他雖然手無器械,卻將獅子撕裂,如同撕裂山羊羔一樣。他行這事並沒有告訴父母。」(士十四6)

「耶和華的靈大大感動參孫,他就下到亞實基倫擊殺了三十個人,奪了他們的衣裳,將衣裳給了猜出謎語的人。參孫發怒,就上父家去了。」(士十四19)

【今日人物】

《士師記》第十四記載參孫要娶非利士女子為妻。父母雖極力反對他,但他固執己見,終於得到允許;因為這事是出於耶和華。在下到亭拿途中,神靈感動他,撕裂獅子,後來在獅屍身內取蜜來吃,由此想到一個謎語。在婚禮中,參孫以謎語難客人,但他妻子洩露謎底。接著,他怒殺三十個非利士人;於是新娘的父親把女子改嫁其中一個伴郎。由此我們清楚地瞭解參孫任性的性格:

  1. 1.  愛上了不該愛的人
  2. 2.  吃了不該吃的蜜
  3. 3.  說了不該說的話

有人這樣評價參孫:「有使命,卻無美好生命;有信心,卻無德行;很有能力,但不夠謙卑;雖然常有聖靈感動,卻又多隨從肉體;雖然常向神求恩,卻又不遵行神的要求;處在危機裡頭,卻不知道警醒;對仇敵勇敢,對自己卻是軟弱。」不過,神仍然使用參孫,藉著他與非利士人之間所發生的糾紛,去攻擊非利士人。

這裡值得我們注意的,就是:

  1. 1.  在婚姻上隨己意而行 ── 參孫放蕩任性,選擇娶非利士女子為妻。這違反了神曾吩咐百姓不可與異族通婚。參孫要娶非利士女子為妻的理由,是「因我喜悅她」。這表明參孫堅持娶這位非利士女子,並不是因為感情,而是因為對方長得好看,就什麼也不顧。可見,參孫只求滿足自己眼中的情慾,而「行他自己眼中看為正的事」(士十七6)。參孫雖在母胎就被神揀選的蒙召作拿細耳人,他不遵從神的律法,也漠視父母的反對,又對他們神聖的忠告充耳不聞。可見,參孫在娶妻之事上,一意孤行,只照他喜悅的去行。

    今日鑰節指出「這事是出於耶和華」,是否表示神嘉許參孫的選擇呢?這不是說神喜悅參孫所做的錯事,而是神仍然信守祂對瑪挪亞及以色列人的應許,容讓這事發生。神乃是藉著血氣的參孫,找「機會」(原文字義是相遇,即引起對抗的時機),攻擊非利士人。但是參孫仍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他的放縱情慾,貪戀女色,最終使他自食惡果。神讓人有自由意志,即使人選擇行惡,神也可以藉人所行的惡事,去成就祂自己既定的旨意。因為神的旨意不改變!祂可以藉著任何的人、事、物,成就祂既定的旨意。然而同樣的遭遇,愛神的人得益處(羅八28),不愛神的人一無所得。

  2. 2.  在生活上隨己意而行 ── 參孫生活隨便,完全忽略了拿細耳人聖別的條例,玷汙了自己:(1)從死獅中取蜜是不潔淨的;和(2)從死人身上奪取衣裳。在經文中兩次提到「耶和華的靈大大感動參孫」。在舊約時代,聖靈只是暫時降在人的身上,完成工作之後就會離開,所以並不能改變人的生命。參孫雖然力大無窮,可以「將獅子撕裂」「擊殺了三十個人」,卻無法抵擋美色的誘惑,也不能遵守拿細耳人的條例。神雖然使用他,找機會攻擊非利士人;但他卻要因自己錯誤的行為,自食惡果。因此,參孫雖然一時得勝仇敵,但他只隨自己喜好的去行的性格弱點,給他埋下日後失敗的種子。

【今日金句】

「願在神光中,我們看見自己的本相,像我們這樣的人,神仍舊給我們服事祂的機會。神固然希望我們能好好的服事,但神更希望在我們身上,給予約束、對付,改變我們這個人,使我們在祂的聖別上有分,也讓祂更完全得著我們。若我們不能接受祂手上的工作,我們的結局必然是可悲的。願我們深深以參孫為鑒戒。」── 柯聯基

【今日默想】

我們應當以參孫為鑒,時刻靠聖靈的能力,而不被私慾所左右,並幫助我們不隨己意而行。

  1. 1.  在婚姻上,參孫很明顯的是違背了神的吩咐。在抉擇上,我們是否揀選、順服神的旨意呢?
  2. 2.  參孫雖有強大的力氣,能輕易赤手撕裂獅子,但在生活上卻是很軟弱的。他放縱情慾,成為他一生事奉神的破口。我們行事為人是否靠著聖靈治死(羅八1)肉體的敗壞,並順服聖靈的引導(羅八13)呢?

【今日禱告】

主啊,保守我們不任性而行,生活也不隨便,乃是順服聖靈行事。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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