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23 約書亞(Joshua)── 拈鬮分地為業
〔聖經人物〕
【今日鑰句】
「以色列人在迦南地所得的產業,就是祭司以利亞撒和嫩的兒子約書亞,並以色列各支派的族長所分給他們的,都記在下麵,是照耶和華藉摩西所吩咐的,把產業拈鬮分給九個半支派。」(書十四1~2)
「於是約書亞為耶孚尼的兒子迦勒祝福,將希伯崙給他為業。」(書十四13)
「押撒過門的時候,勸丈夫向她父親求一塊田,押撒一下驢,迦勒問她說:『你要什麼?』她說:『求你賜福給我,你既將我安置在南地,求你也給我水泉。』她父親就把上泉下泉賜給她。」書十五18~19
【今日人物】
《約書亞記》第十三章記載流便、迦得和瑪拿西半支派在安省東所得之地。第十四章至十九章記載約書亞分完河西之地給九支派半。因為裡面人名、地名、城名、境界等多而複雜,我們沒有辦法詳細地分條述說。概括言之:第十四章是迦勒得希伯侖為業;第十五章至第十七章則是猶大、以法蓮與瑪拿西另外半支派所得之地;第十八章至第十九章則是其餘七支派分得之地,包括便雅憫、西緬、西布倫、以薩迦、亞設、拿弗他利和但的支派。分完地業後,約書亞得以法蓮山地的亭拿西拉城。
這裡值得我們注意的,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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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拈鬮」分地 ── 「拈鬮」(音同「年糾」)的希伯來文意思是「抽籤」。在舊約和新約中分別提到了70次和7次。儘管在舊約中提到「拈鬮」的主要目的是尋求神的意旨,但實際的做法卻沒有記載。《箴言》十六章33節提到,「籤放在懷裡,定事由耶和華」。這強調了僅管我們在心中有謀算,竭盡全力去完成自己的計劃,但最終的結果仍然是由神來決定。可見,「拈鬮」並不是把事情的決定任由命運安排,而是在神面前的一種神聖行動。因為神是有旨意和有目的的神,祂對世事上有全盤的計劃,並且凡事由祂定奪。因此,即使人透過「拈鬮」這種看似隨機的方式來做決定,事實上都是在神主權的掌控之下,完成祂的計劃。有人說的好,「神不玩擲色子的遊戲,但祂是「拈鬮」的神!我們的命定和我們當得的分都在祂的『鬮』中!」在新約,既然我們已經有了神完整的話語,以及內在的聖靈來指引我們,我們就不須使用「拈鬮」的方式來做決定。
《約書亞記》中記載的二件要事,都是由「拈鬮」決定的,包括查明亞干是犯罪之人,以及以色列十二支派分配應許之地。在以色列過約但河之前,神吩咐摩西說:「你們要按家室拈鬮,承受那地;人多的,要把產業多分給他們;人少的,要把產業少分給他們。拈出何地給何人,就要歸何人。你們要按宗族的支派承受。」(民三十三54)。這節經文意指分配土地的原則有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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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以家室為單位
(2) 按照拈鬮結果
(3) 土地大小依據人數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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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迦勒要求分得希伯侖地。從神應許賜迦勒地業那一天起(申一36),至今迦勒已等待了45年,他雖然是85歲的老人,但他的信心、勇氣和力量仍然沒有減少。在「拈鬮」之前,他卻表示願意出去與亞衲族人爭戰。於是約書亞將希伯崙給迦勒為業。迦勒的榜樣是我們的鼓勵。因為神對那些與祂配合,竭力勝過每一個仇敵之人必定賜福與肯定!
(2) 押撒沒有埋怨父親迦勒的分配,把他們安置在南地乾燥少雨的地區。但她及時向父親求把上泉下泉賜給她。基督徒的人生也面臨各種不理想的境遇,但父神已把活水的泉源賜給我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