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20 申明刑律
〔精讀舊約〕
【每日鑰句】
「所以你們要自潔成聖,因為我是耶和華你們的神。你們要謹守遵行我的律例;我是叫你們成聖的耶和華。」(利二十7~8)
「你們要歸我為聖,因為我耶和華是聖的,並叫你們與萬民有分別,使你們作我的民。」(利二十26)
【每日鑰字】
《利未記》第二十章是敘述刑律,也就是論及該被處刑的事件。本章是十八與十九章的增補。前兩章列述聖潔生活的條例,而本章的前半段則講述違反這些條例的刑罰。本章的後半段是十八章至二十章的總結,說明神要求祂的百姓成為聖潔的原因。
「要自潔成聖」 ── 「自潔」希伯來文是 קָדַשׁ,音譯是 qadash,有使潔淨,使成聖,分別的意思。這裡「要自潔成聖」是指潔身自愛,與拜偶像假神的人分別出來。神呼召祂百姓的目的乃是要他們承受應許的祝福(迦南地),分別為聖,為聖潔的國民,作祭司的國度歸於神。因此,神不單自己是聖潔的,也是叫祂百姓成聖的。祂實在樂意也實在能夠改變我們,使我們不斷更新而能以像祂。但神要人自動並甘心地來配合祂,這裡不但說到耶和華使人成聖,也說到人要自潔成聖。在神是「能」,人是「願」 ── 神的「能」總是顯在「願」的人身上。
「與萬民有分別」 ── 「分別」希伯來文是 בָּדַל,音譯是 badal,有分開,切斷的意思。神揀選以色列人,使他們從萬民中分別出來,為要叫他們:(1)分別為聖歸給神;(2)做萬民的榜樣,使萬民也歸向神。有人說的好,「神子民的誇耀,不是屬地的豐富;甚至不是人怎麼好,包括品德的良好,知識的優越。所應當誇耀的,乃是『與眾不同』」。
【每日一問】
《利未記》第二十章的屬靈意義是什麼? 第二十章記載三件事,就是:

《利未記》第二十章的屬靈意義是什麼? 第二十章記載三件事,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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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神施行懲罰不聖潔者的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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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把兒女獻給摩洛的
(2) 交鬼與行巫術的
(3) 咒罵父母的
(4) 逆倫淫行(共有十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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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拜偶像、交鬼的和行巫術的,而褻瀆了神。
(2) 咒罵父母,而違背了第五誡。
(3) 婚外性關係,而破壞了已婚夫婦彼此的委身。
(4) 骨肉近親行淫,而扭曲了心靈的健康,且破壞了家庭的神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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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向那人變臉(意板著臉)
(2) 從民中剪除
(3) 用石頭打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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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他們要承受迦南地
(2) 他們要與萬民有分別
(3) 他們要歸神為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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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耶和華是他們的神,而使他們得地為業。
(2) 他們是神的子民,而與萬民分別出來。
(3) 他們的神是聖潔的,而他們要歸神分別為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