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19 聖潔生活的條例
〔精讀舊約〕

【每日鑰句】
「你們要聖潔,因為我耶和華你們的神是聖潔的。」(利十九2)
【每日鑰字】
《利未記》第十九章詳述對神及對人的日常生活各種行為的條例。
「你們要聖潔」 ── 「聖潔」 ── 希伯來文是 קָדוֹשׁ,音譯是 qadowsh,有聖的,神聖的意思。神所要求人一切聖潔行為的基礎,可從「因為我耶和華你們的神是聖潔的」這句話看見。「我是耶和華」在十九章共出現十五次。因此,神百姓一切實行的聖潔都是出於對神自己的認識,而對神某方面的認識也必然會表現在人生活的某個方面。故本章具體描述了人因認識聖潔的神,而活出應有的聖潔生活,比如:
- 1. 因著認識神是生命的源頭而知道孝敬父母和尊敬老人
- 2. 因著認識神的憐憫慈愛而知道善待窮人和弱者
- 3. 因著認識神的忌邪而遠離偶像和淫亂
本章大多數的條例都是闡明十誡,是基於神自己聖潔的屬性,而要求呼籲百姓過聖潔的生活,比如按照經文順序:
- 1. 要孝敬父母 ── 第五誡
- 2. 要守神的安息日 ── 第四誡
- 3. 不可拜偶像 ── 第二誡
- 4. 不可偷盜、欺騙或說謊 ── 第八誡
- 5. 指著神的名起假誓是違法的 ── 第三誡
此外,這裡聖潔的條例,不是教條的,而是日常生活的實踐手冊。聖潔生活乃是先從家庭開始,孩子當孝敬父母,以及遵守神的聖日也是生命邁向聖潔的開始。其次,不僅不可欺壓鄰舍,更要積極的「愛人如己」。最後,對沒有直接關係的人,要以敬重、恩慈、公平相待。因此,聖潔不是一個抽象的名詞,而是實實在在能運用於實際生活的經歷中。
【每日一問】
聖潔生活的條例,其屬靈的意義是什麼?
《利未記》十八章的聖潔生活的條例指出以色列人不可行的事;本章則說到他們所應當行的事。凡與神親近的百姓必須與神的聖潔相配,因為神要祂的百姓知道祂是至聖潔的。他們若要和神交往,也必須聖潔,因為神斷不能與污穢人和有罪的人來往。第十七章所記的是神教訓祂的百姓在飲食上要聖潔;第十八章是論到他們在倫常上要聖潔;本章則敘神的百姓照著祂的典章與律例,而活聖潔的生活,其內容乃是:
- 1. 強調敬畏神和愛人 ──
- (1) 當孝敬 (原意是敬畏)
- (2) 當守安息日
- (3) 當獻平安祭
- (4) 收割時,不收盡田間的穗和葡萄,留下來給窮人和旅客
- 2. 與人的關係,特別是鄰舍與弟兄 ──
- (1) 不可偷盜、欺騙、說謊、起假誓等,而褻瀆神的名。
- (2) 不可刁難鄰舍,欺凌弱勢。
- (3) 施行審判時,需行公義。
- (4) 言語上,不可搬弄是非和埋怨;
- (5) 不可怨恨報仇。
- 3. 有關不可攙雜的條例,包括動植物、人際關係 ──
- (1) 不同種類的動物、不同種類的種子、不同的質料不可攙雜。
- (2) 不可吃頭三年的果子,直到第四年獻神,第五年才可享用。
- (3) 不可行法術。
- (4) 不可使女兒為娼妓。
- 4. 其他的條例 ──
- (1) 尊敬長者,在白髮人面前要站起來
- (2) 不可欺負寄居者
- (3) 施行審判,不可行不義
- (4) 交易行為必須以公平為基礎
本章值得我們深思的,就是要敬畏神和愛人如己。愛人如己除了對人盡本分,更要積極地關懷照顧,把其他的人,當作所愛的對象。這也就是主耶穌所說:「你要盡心盡性盡意愛主你的神……其次也相仿,就是要愛人如己。」 (太二二37~40)。「愛神」和「愛人如己」是聖潔條例的總綱,也是誡命與律法之中最大的,而決不因時、因地而異。
【每日金句】
「以色列人的性情和行為,乃根據耶和華是他們的神。他們的舉止要與蒙召崇高、聖潔的地位相稱。……就是神喜悅自己的名與他們聯合。」 ── 麥敬道
【每日默想】
我們的生活是否使人能認識神的聖潔、慈愛、誠信、恩慈、憐憫、公義等等呢?我們對人的態度與行為上是否活出神的性情與特質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