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18 我是耶和華

〔精讀舊約〕

【每日鑰句】

「你們從前住的埃及地,那裡人的行為,你們不可效法,我要領你們到的迦南地,那裡人的行為也不可效法,也不可照他們的惡俗行。」(利十八3)

「所以,你們要守我所吩咐的,免得你們隨從那些可憎的惡俗,就是在你們以先的人所常行的,以致玷污了自己。我是耶和華你們的神。」(利十八30)

【每日鑰字】

《利未記》第十八章記載有關個人性行為的聖潔條例。

  1. 1.  「效法」 ── 希伯來文是 עָשָׂה,音譯是 `asah,有作,製作,完成的意思。本章有七次,神提醒以色列人「不可效法」埃及人和迦南人之惡習(3節〔二次〕,24,26,27,29,30節)。因為神不許祂的子民被周圍的環境習俗所同化。神領以色列人出「埃及」,前往「迦南地」,但這兩個地方不但充滿偶像;同時在迦南地,人淫亂的習俗和縱慾的習慣極其平常。所以,神要祂的百姓不可「效法」他們的惡俗,而要照著祂的典章、律例而活。

    我們很容易受到四圍影環境響,因而效法這個世代的風氣、流行、時尚來生活。所以,我們的思想和行事為人,應被神所影響,因而心意更新而變化(羅十二2),行事為人與蒙召的恩相稱;而不是被社會時尚、潮流、與似是而非的觀念所影響,因而被世俗所同化,難以好好地過聖別的生活。《羅馬書》十二章2節上,飛利浦翻譯為,「不要讓環繞你的世界,將你壓榨成它的模樣。」(意譯)。因此,願我們的思想和行事為人,不隨從這世代的樣子。

  2. 2.  「玷污」 ── 希伯來文是 טָמֵא,音譯是 tame',有除滅,割斷,滅絕的意思。不可「玷污自己」在本章中一共出現五次(20、23、24、30節),其惟一的理由乃是因為「耶和華」是聖潔的,而以色列人的性情和行為,乃是根據耶和華是他們的神。願我們的生活和行為與蒙召崇高、聖潔的地位相稱。
  3. 3.  「我是耶和華」 ── 這詞在本章中一共出現了六次(2、4、5 、6、21、30節),強調耶和華與子民之間特殊的關係,並且啟示祂是聖潔、恩典、公義的以及祂對人聖潔的要求。神提醒祂的子民,當知道祂的屬性,因為:
    1. (1) 祂是無所不知的審判官,而祂恨惡淫行,包括與骨肉親屬的性行為;
    2. (2) 祂是永活的神,而人遵行祂的律例典章,就可以存活,否則必遭懲罰;
    3. (3) 祂是嫉邪的神,而人不可褻瀆祂的名;
    4. (4) 祂是憎惡惡俗的神,而人不可玷污自己。

    人生活的表現說出對神的認識和敬畏。願我們多方面的認識祂是「耶和華」

【每日一問】
本章男女關係的條例是否適用於今天的社會?

雖然時代在不斷變化,但神對人的要求,乃是基於祂的屬性和祂的旨意。既然神聖潔、公義的屬性和祂對人的旨意是永恆不變的,故這些條例的原則和價值觀是我們當尊重和遵守的,而遠離邪惡和淫亂。

本章是對付人淫亂的問題,因為淫亂是罪惡之根源。神禁止淫亂的行為,包括:

  1. 1.  與近親亂倫
  2. 2.  姦淫或婚外情
  3. 3.  兒女經火,指將兒女獻為祭
  4. 4.  同性戀
  5. 5.  人獸交合

現代社會對這些不正常的性關係,看得不太認真,甚至苟同。但是在神眼中,淫亂的行為不但有損於個人的尊嚴和價值,也破壞與神和與人,以及家庭的關係。

本章值得我們深思的,就是人若不被「天上的神」所影響,就要被「地上的人」所影響。感謝神!若不是靠著裡面那位超越一切環境之上的主,我們就必時常被環境所左右,以致無所適從,而屈從於世俗的壓力。世人都是順著潮流流,隨著世代走,但我們與他們不一樣。因為我們的主已經勝過了世界,祂作了我們的生命,所以我們才可能天天過聖別的生活。基督徒的生活不是落伍,乃是超越!不是被時代所淘汰,乃是被神所分別。

【每日金句】

「神自己是人生活的標準。」 ── 王國顯

【每日默想】

神所要求人一切生活的標準全是根據「我是耶和華」,故我們不是依照世人的生活方式與習慣而活。今日們處於人欲橫流的社會,這分別為聖的原則如何應用於我們的生活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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