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12 婦女產後潔淨的條例

〔精讀舊約〕

【每日鑰句】

「祭司要為她贖罪,她就潔淨了。」(利十二8)

【每日鑰字】

《利未記》第十二章記載生產婦女潔淨的條例,包括生產後家居的時間和獻燔祭與贖罪祭。

「潔淨」 ── 希伯來文是 טָהֵר,音譯是 taher,有成為清潔,純潔的意思。今日鑰節提到無論是生男孩,或是生女孩 必須為孩子獻上燔祭和贖罪祭。當這兩種祭燔祭和贖罪祭一獻在壇上,「她就潔淨了」。在此我們看見兩種血:一種是產婦的血,是神看為不潔的;另一種是祭物的血是被神所悅納的。並且贖罪祭的血能除去第一種血的不潔,使人不但罪得赦免(贖罪祭),並且可蒙悅納(燔祭)。在新約,基督就是我們今日的燔祭和贖罪祭,使不潔的人可蒙神悅納;祂的流血救贖,解決了人罪性的問題。

【每日一問】
關於婦人產後的條例,其屬靈的意義是什麼?

  1. 1.  婦人生的是男孩 ── 在生產的期間,因生產的流血就不潔淨七天;到了第八天,要給嬰孩行割禮;婦人在產後要家居三十三天。七天加三十三天,合計四十天,表徵通過神的煉淨。這條例也提醒我們,注重身、心、靈的健康,而不可將污穢,隨便沾染別人。
  2. 2.  婦人生的是女孩 ── 因著未給女孩行割禮,因此就潔淨十四天;且在產後,要家居六十六天。為什麼婦人生女孩比生男孩家居的日子不是四十天,而是八十天,聖經未作解釋。據聖經學者推測,可能是讓人想起夏娃的犯罪,因為女人先犯罪(提前二14)。所以規定更長居家的時間。
  3. 3.  潔淨之後的獻祭 ── 無論是生男,或是生女,滿了潔淨的日子,就要為孩子獻祭,以一歲的羊羔為燔祭,一隻雛鴿或是一隻斑鳩為贖罪祭。若是家貧力量不夠,可以用兩隻班鳩或兩雛鴿,為她贖罪。斑鳩的奉獻,似乎無足輕重,但是對貧窮人之功效,與公牛的血對富足人之功效同等。可見,神對貧窮人施的恩典和體貼;另一面信心的表現不在量,而是所獻的祭物(都是指著基督說的)。真實的信心,即使只觸摸主的衣袍繸子(太九20),也因此得救。

《利未記》十一章說出人的不潔是因著外面接觸的環境不潔,是客觀的。本章說出人裡面的根源不潔,是主觀的,深入的,這兩面都需要基督的救贖。麥敬道說的好,「本章經文略短,其特點是說明『人的敗壞和神的恢復』之雙重教訓,十分明確感人。一方面是深切的屈辱,另一方面是屬神的安慰。」 本章值得我們深思的,就是這些條例的屬靈意義和生活應用都非常廣泛,如下:

  1. 1.  我們人的生命從源頭上就本為不潔,一出生就是帶著罪的。因為我們天生就有罪的性情和墮落的性格。大衛說:「我是在罪孽裡生的,在我母親懷胎的時候就有了罪。」 (詩五一5),說出人在母腹中就有了罪。所以,神規定婦人生子之後,必須經過潔淨,並藉著獻上燔祭和贖罪祭,才可以和聖潔的神同在。這是何等的提醒!所以,我們當活在和神聖潔的關係中,生養兒女。
  2. 2.  在神的旨意中,「生養眾多」 (創一28)本來是神給人的祝福,但因始祖犯罪墮落,生孩子反變成咒詛和苦楚(創三16)。然而,新約的應許卻是「女人若常存信心、愛心,又聖潔自守,就必在生產上得救。」 (提前二15)生產兒女對女人雖是一種苦難,但敬虔的姊妹因基督的救恩,就能夠化苦難為喜樂和祝福。這是何等的安慰!所以,我們當將生命的祝福傳及我們的兒女。

【每日金句】

「神規定婦人生子之後,必須藉著獻祭而成聖。對我們來說,生子的婦人已因那一個「女人的後裔」永遠成聖;藉著祂,婦人能以在生產的事上得救。」 ── 摩根

【每日默想】

這裡的條例提醒我們,一面,婦女在生產過程引致的一些不潔淨,需要潔淨後,才能以潔淨的身份進入會幕;另一面,人是帶著罪出生的,需要經過獻祭後,才可以成為聖潔的國民。

  1. 1.  在這條例裡,我們看到神親切的關懷,為了保護和祝福生產後的婦女。我們是否看重母親生產養育的辛苦?我們是否看重生養的祝福呢?
  2. 2.  在生養兒女的事上,我們是否常常禱告(獻祭),保守自己的下一代,活在神的恩典之中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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