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11 分別出來

〔精讀舊約〕

【每日鑰句】

「是把你們從埃及地領出來的耶和華,要作你們的神;所以你們要聖潔,因為我是聖潔的。這是走獸、飛鳥,和水中遊動的活物,並地上爬物的條例。要把潔淨的,和不潔淨的,可吃的與不可吃的活物,都分別出來。」(利十一45~47)

【每日鑰字】

《利未記》第十一章敘述神的子民飲食潔淨的條例。

「分別」 ── 希伯來文是 בָּדַל,音譯是 badal,有隔絕,分開,切斷的意思。神為什麼要以色列人分可吃別與不可吃的,潔淨與不潔淨的呢?神乃是要祂的百姓被分別出來,成為聖潔,正如祂是聖潔的一樣。提到這些條例指明,神對於百姓生活中的每一細節均表關懷。但這些條例的目的,並非食物的本質,而是要藉以色列人飲食的習慣,提醒他們是被「分別出來」的一般人,且要見證神聖潔的性情。

此外,這些條例將以色列人「分別出來」成為神的子民,而與萬民有不同的標記。而所有這些詞 ── 分別的、成為聖潔的、成為聖別的,都有兩面的意義。一面是從其中分別出來,另一面是分別而歸入。所以,以色列人在許多事物上,都要為此付上代價,因為他們要從一切不屬神的事物中被「分別出來」,並且全然歸給神。今天我們雖不受這些規條所支配,但仍要遵循一個不變的屬靈原則,即必須注意我們或吃或喝,無論作什麼,「都要為榮耀神而行」 (林前十31)。因此,切勿讓人在飲食習慣上論斷我們(西二16)。

【每日一問】
神為什麼要以色列人分可吃別與不可吃的,潔淨與不潔淨的,其屬靈的意義是什麼?

在這一章中,神向以色列人指示哪些可吃與不可吃之物,共列出了三類:

  1. 1.  地上可吃的物必須蹄分兩瓣、倒嚼的走獸;不可吃的不潔之物,乃倒嚼不分蹄,或分蹄不倒嚼,包括駱駝、沙番、兔子、豬等。
  2. 2.  水中可吃的必須有翅有鱗,不可吃的不潔之物乃無翅無鱗的。
  3. 3.  空中的雀鳥基本上是不可吃的。

此外,在地上蹦跳的,如蝗蟲、螞蚱、蟋蟀與其類、蚱蜢與其類是可以吃的。在地上,用蹄行走的如牛羊,就是潔淨的;凡是用掌行走的如貓狗,就是不潔淨的。還有在地上爬的都是不潔不可食的。最後,所有死的動物都是不潔的,不可食,也不可觸摸。

  1. 1.  屬靈的意義 ── 神乃是要祂的百姓被分別出來,成為聖潔,正如祂是聖潔的一樣。今天我們雖不受飲食規條所支配,但神很注重我們是否全然成聖,是否保守靈與魂與身子完全無可指摘(帖前五23)。
  2. 2.  屬靈的預表 ── 舊約中的禮儀、律法和規條,都不過是向人描述並指明基督的預表和象徵。我們注意的重點應當集中於那位是實際的基督(西二17)。所以,本章條例內容背後的屬靈原則,乃是惟有基督和一切出乎基督的是潔淨的。基督是分蹄倒嚼的 ── 在行動和思想上有分別,有翅有鱗的 ── 與世界有分別,能蹦能跳的 ── 有力不受地的影響,又是有子粒有生命。因此,本章值得我們深思的,就是基督作了人生命的食物,祂以食物的方式供應了人,解決了人在不聖潔的世界之中如何成為聖潔的難題。

【每日金句】

「神不是顧念什麼種的動物能吃不能吃。食物乃是代表誰是神的子民,誰不是神的子民;誰在神眼中是潔淨的,誰不是潔淨的;誰是能夠有交通的,誰是不能夠有交通的;誰是神所悅納的,誰不是神所悅納的。」 ── 倪柝聲

【每日默想】

神是聖潔的神,因而這些條例表明神呼召以色列人成為聖潔的子民和對他們的關愛。

  1. 1.  以色列人要從一切不潔淨中完全分別出來,乃源於他們與神的關係。我們是否甘願付上代價,被分別出來,而放下一些世俗的東西,以祂為樂呢?我們的生活方式是否為要見證主,而與世人不同呢?
  2. 2.  「凡神所造的物都是好的,若感謝著領受,就沒有一樣可棄的,都因神的道和人的祈求,成為聖潔了。」 (提前四4~5)我們是否常存著感謝的心,領受所有的食物;並且祈求將食物分別出來歸,叫我們得到滋養,藉此為神而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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