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06 祭司獻燔祭、素祭和贖罪祭之條例

〔精讀舊約〕

【每日鑰句】

「壇上的火要在其上常常燒著,不可熄滅。祭司要每日早晨在上面燒柴,並要把燔祭擺在壇上,在其上燒平安祭牲的脂油。」(利六12)

【每日鑰字】

《利未記》第六章前7節繼續敘述獻「贖愆祭」,後半段至第七章記載祭司獻「燔祭」、「素祭」「贖罪祭」時的條例。

「壇上的火要在其上常常燒著, 不可熄滅」 ── 「燒著」希伯來文是 יָקַד,音譯是 yaqad,有燃燒,點燃的意思。「熄滅」希伯來文是 כָּבָה, 音譯是 kabah, 有熄火、撲滅的意思。雖然獻祭在祭司獻晚祭之後結束,但是「壇上的火要常常燒著」,也就是說「從晚上到天亮」,壇上的火是不可熄滅的,因為燔祭是一個不可止息的祭, 要晝夜向神發出馨香之氣。燔祭預表基督,祭壇豫表十字架。燔祭是從晚上燒到天亮,這就是說,主耶穌救贖的功勞,在這世代中,是繼續不斷為我們請求!以色列人在帳幕裡,或者還會發怨言,但是,祭壇上的燔祭還是不止息的為他們獻上。

「壇上的火」在本章一共提到三次(利六9,12,13),其屬靈的意義和應用如下:

  1. 1.  這「火」乃是神聖潔的表號,表明神一直在潔淨我們,消除我們身上一切與神性質相反的成分,使我們從一切瑕疪中得著純淨,好與祂相像,能以在祂面前生活。
  2. 2.  這「火」原是從「從耶和華面前出來」 (利九24)的。所以這個聖火是神親自點燃的,說出神要得著人、悅納人、享受人作祂食物的心願,從來沒有停止過。
  3. 3.  這「火」要在壇上「常常燒著…不可熄滅」,意味著作祭司的必須儆醒,要不斷地添加燃料,維持著壇上持續不滅的聖火而說出人與神的心願合作。因此,祭司要不斷地加柴,使火興旺,好叫所獻之燔祭,被神得著,作神的食物。這表明在教會中事奉神的人,我們的奉獻乃是一生全時間的事奉,以及還要經常挑旺屬靈的恩賜(提後一6),並且火熱的服事主(羅十二11)。今天在教會中的服事,我們是否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羅十二1),而心中的聖火是否還繼續不斷的在燃燒呢?

【每日一問】
祭司獻「燔祭」、「素祭」「贖罪祭」時的主要條例,其屬靈的意義是什麼?

  1. 1.  祭司獻「燔祭」時,要帶祭物來,按手,宰殺,剝皮,切塊,洗髒,並穿上聖服獻祭。每天早晚都要獻「燔祭」,並要加柴添火,使壇上的火常常燒著。這是表明基督十字架的愛火一直在激勵我們, 幫助我們度過了環境的黑夜與幽谷。
  2. 2.  祭司獻「素祭」時,要將油和素祭上所有的乳香,一同燒在壇上,是為著奉給耶和華為「馨香」的祭。每天早晚都要獻「素祭」,每天以「細面伊法十分之一」,早晨獻一半,晚上獻一半。祭司在吃「素祭」時, 不可「帶酵而吃」,其次要在「會幕的院子」裡吃,也就是要在祭司職任中吃。這是表明我們享用基督的豐富,每天早晚都要為神而活, 而使我們的生活言行蒙神記念。
  3. 3.  祭司獻「贖罪祭」之後,要在會幕的院子裡食用「贖罪祭」。這表明我們是罪人,虧缺了神的榮耀, 因此要向神認罪,求神赦免。我們在主裡面(聖處),可享用基督,得蒙稱義,而成為聖潔。這祭牲的血若誤彈了在衣服、瓦器和銅器,要在聖處洗淨。這提醒我們要自潔,而尊主為聖。

本章值得我們深思的,就是基督同時是祭物,也是獻祭的大祭司,祂好能使我們進到神面前,敬拜祂、贊美祂、感謝祂、並且愛祂。

【每日金句】

「壇上的火原是從耶和華面前出來的。這火要常常燒著,表明它是藉人維持的。火乃神『聖潔』的表號。神一直在潔淨我們。」 ── 摩根

【每日默想】

  1. 1.  每一個祭的獻法和獻祭的次序都蘊含著神聖的真理。這對我們的生命和生活有何意義?
  2. 2.  在獻祭的條例裡,我們看到獻祭的人應如何參與,分享所獻的祭物。今天我們在教會中的服事, 是否也承擔了祭司的責任 ── 在神面前不斷的代求,也享受了祭司的權利 ── 分享基督的豐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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