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17 夏甲小看撒萊
〔精讀舊約〕

【每日鑰句】
「亞伯蘭與夏甲同房,夏甲就懷了孕;她見自己有孕,就小看她的主母。」(創十六4)
「後來夏甲給亞伯蘭生了一個兒子;亞伯蘭給他起名叫以實瑪利。」(創十六15)
【每日鑰字】
《創世記》第十六章記載亞伯蘭娶了夏甲為妾,而夏甲生了以實瑪利。
- 1. 「夏甲」希伯來文是 הָגָר,這個字音譯是 Hagar;其字意為「逃跑」、「流浪」。猶太傳統說她是埃及人。在法老王宮服事撒萊的婢女,後來被帶到迦南地。亞伯蘭聽從撒萊的話,娶了夏甲為妾。夏甲因為見自己有了孕,就小看她的主母撒萊。「小看」希伯來文是 קָלַל,這個字音譯是 qalal;其字意為「藐視」、「輕看」。於是撒拉苦待她,她就成了一個「逃跑」,在曠野「流浪」的人。後來夏甲雖然回到亞伯蘭的家,生下了以實瑪利;但撒拉最後仍把她母子二人趕出家去。
- 2. 「以實瑪利」── 希伯來文是 הָגָר,這個字音譯是 Yishmael;其字意為「神聽見」,因為耶和華聽見了夏甲的苦情。這也是神第一次為一位未出生的嬰兒起名字。以實瑪利為人像野驢,意即他性情衝動、兇暴和不服管轄,並且對別人懷有敵意。亞伯蘭用自己的方法,生出以實瑪利,結果引致家庭不和,後來叫他憂愁(創二一11);以實瑪利的後裔,也給以色列人帶來許多的難處(詩八三5~6)。以實瑪利是阿拉伯人公認的祖先,有十二族從他而出(創十七20)。阿拉伯人(以實瑪利的後代)與以色列人成為世仇,現在彼此之間的衝突仍舊不斷(詩八三5~6)。
《創世記》第十六章記載亞伯蘭因生兒子的事所受的第一個試驗。神曾應許賜給亞伯蘭後裔(創十二7),並指明必須是他本身所生的,才算是他的後嗣(創十五4)。但那時,撒萊卻不能生育;並且他們已等待十年,仍未見神作工。於是,撒萊獻策,亞伯蘭就納夏甲為妾,按血氣生了以實瑪利。亞伯蘭以實瑪利的代替方法,用意是好的,不僅現成而且又便當,看起來好像也是他本身所生的。然而,神所注重的問題還不是在於事情的有無,而是在於事情的源頭。神的兒女最得罪神的事,就是用肉體的力量去討神歡喜,人的方法來實現神的應許。亞伯蘭的失敗就在:(1)「不能等」神所命定的時間,而跑在神的前頭;和(2)「不肯交」在神的手裡,而用了人的方法,去取代了神的作為。亞伯蘭沒有等候神,與撒萊使女夏甲同房,而按血氣生以實瑪利的結果,乃是:(1)導致撒萊和夏甲的衝突與將來後裔之間的相爭;和 (2)神有十三年之久,既未向亞伯蘭顯現,也未對他說話。
【每日一問】
撒萊與夏甲不和,其屬靈的意義是什麼?
保羅在《加拉太書》第四章,用十分簡潔的話,指出撒萊和夏甲預表兩約。撒拉預表恩典之約(新約);而夏甲是預表出於西乃山的律法之約(舊約)。神要夏甲服在撒萊的手下,意即律法應當服在恩典之下;服在恩典之下的律法,就成了「基督的律法」(加六2)。所以恩典之約底下的人不可靠行律法來成全。並且人種的是什麼,收的也是什麼(加六7);從肉身生的,仍是肉身(約三6)。以實瑪利預表人按著血氣由使女夏甲生的,是從人意生出來的果子(加四23,29),也預表在律法之下被奴僕轄管軛制的人(加四25,五1)。以實瑪利就是代表肉體的結果,而造成亞伯蘭後裔之間的相爭,預表肉體和聖靈的相爭。
【每日金句】
「神所定規的,是要等到亞伯拉罕一百歲的時候生兒子。所以,什麼叫作以實瑪利?以實瑪利就是不及時而生的,又是出乎自己的。我們可以說,以實瑪利包括兩個特點:一個是源頭不對,一個是時間太早。神決不喜歡在神的時候沒有到之先,我們就生一個以實瑪利。」 ── 倪柝聲
【每日默想】
亞伯蘭為生以實瑪利付出了極高的代價,因神不只關心我們所作的事「動機」對或不對,祂更關心我們做事的「源頭」和「時機」對或不對。等候祂是信心和順服的試金石。遺憾地是很多人在船未到之前就已經離開碼頭了。現在我們的生命中,有什麼是正在等候祂的事(婚姻、工作、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