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16 信,算和義
〔精讀舊約〕

【每日鑰句】
「亞伯蘭信耶和華,耶和華就以此為他的義。」(創十五6)
【每日鑰字】
今日鑰節指出亞伯蘭因「信」神的應許,耶和華就以此「算」為他的「義」。
- 1. 「亞伯蘭信耶和華」的「信」希伯來文是 אָמַן,這個字音譯是 aman;原文字根是「阿們」,其字意是「相信」、「確信」、「確認」。亞伯蘭是「信心之父」,他「阿們」神的應許,就是向神的話,說「是」,而接受神的話。在《創世記》第十五章,耶和華先後向他「說」了有八次之多。亞伯蘭的「信」是因他「信」向他說話的耶和華。所以亞伯蘭「信」的內容產生在於神的應許,而他所「信」的對像是神自己 ── 「那叫死人復活,使無變為有的神」(羅四17)。神的應許藉著「信」產生盼望,而他「在無可指望的時候,因信仍有指望」(羅四18)。
- 2. 「耶和華就以此為他的義」:
- (1) 「此」字是指他的「信」。
- (2) 「為」希伯來文是 חָשַׁב,這個字音譯是 chashab;原文是字意是「計算」、「視為」、「判斷」。
- (3) 「義」希伯來文是 צְדָקָה,這個字音譯是 tsed-aw-kaw;原文字意是「公平」、「公義」,而是指被神視為「正當」、「正常」。
神單純因著他的信心稱他為義,而不在乎他的行為。這是聖經中第一次指示人得救的方法。人本身無義可言(詩五一5;羅三23),如果人要在神的眼中成為義人,必須是神將自己的「義」加給他;而人必須藉著對神的「信」,才可以得到這「義」。因此,凡是因信稱義的人,都是亞伯蘭的後裔,也要被神算為義,並和亞伯蘭一同得福(加三7~9)。在此,我們清楚看到神為何揀選亞伯蘭,預備他和使用他,為了完成救贖的計畫。
【每日一問】
《創世記》第十五章6節對歷代聖徒的影響是什麼?
這節是聖經中最重要的一句經節,是聖經真理的種子之一。其中「信」,「算」,「義」這三個字在聖經中是首次出現,更是基督徒信仰的基石之一。這句偉大的宣告是歷代被受聖靈感動的人所常引用的,也是後來成為基督信仰理論基要真理的關鍵字。先知哈巴谷根據這節經文,就提到「義人必因信得生」(哈二4)。保羅也引用這節聖經三次,每一次這三個字中的一個字就很突出:在《加拉太書》裡是「信」(加三6);在《羅馬書》裡是「就算為」 (羅四3);在《希伯來書》裡是「義」(來十38)。雅各也引用同樣的話,說明行為是因「信」稱義的證實(雅二23)。「因信稱義」的真理也影響了歷世歷代的基督徒。馬丁路德在修道院時,曾想靠自己的行為得神喜悅,如冬天不蓋棉被,三天三夜不吃不睡等,結果害得自己差點凍死、餓死。後來,他領悟到「因信稱義」的真理,乃掀起了宗教改革。
【每日金句】
「亞伯蘭所信的,就是神能為他作人所看為不能的事。他相信神能,神就以此算他為義。亞伯蘭的信心,是他此後一生中藉以行動的原因,也是使他有一切義行的動力。」 ── 摩根
【每日默想】
- 1. 亞伯蘭的「義」不是行為的結果,而是「信」的結果(羅四3;加三6)。故不在於我們為神作了什麼,而在於我們是否對神的應許有「信」的回應(創十五6;來十一6),包括相信、接受、和信靠?
- 2. 我們是否經歷「因信稱義」所得的福分呢(羅五)?在生活中若是遭遇到困難的事(服事、工作、家庭、健康……),是否把我們的「不能」、「不行」交在祂手裡,「信」祂能在我們身上行神跡奇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