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林前十)

【讀經】林前十

【主題】榮神益人

【提要】

 第十章的焦點乃是 ── 藉著保羅再論吃祭偶像之物的問題,讓我們認識當以以色列人的歷史鑑戒,而不要重蹈覆轍;既有分於主的筵席,不可吃鬼的筵席;以及榮神益人的行事原則。本章可分成三段:

  1. 1.  歷史鑑戒(1~13節) ── 當謹慎,不要貪戀惡事,不要拜偶像,不要行姦淫,不要試探主,不要發怨言!讓我們在人的「盡頭」和「絕路」中信賴神,在「試探」中經歷祂為我們開出路吧!
  2. 2.  兩種筵席(14~22節) ── 當留心,勿有分鬼的筵席,要寶貴有分主的筵席!讓我們逃避崇拜偶像(金錢、享樂……等),要敬拜真神,與主聯合,享受滿足、光明、喜樂吧!
  3. 3.  行事總則(23~33節) ── 當應用,對神 ── 有榮耀;對人 ── 有益處,能造就人;對己 ── 有益處,且不受轄制。讓我們生活行事為人以「榮神益人」為目標吧!

【鑰節】
「所以你們或吃或喝,無論作什麼,都要為榮耀神而行。」(林前十31)

【鑰點】

 本章保羅以「榮神益人」的原則,結束了談論「拜祭偶像之肉是否可吃」的問題。聖經除了神明明禁止人犯的罪行和不道德的行為之外,在日常生活的細節和習慣上,並沒有明文規定什麼可以做,什麼不許可做。然而按聖經的教導,基督徒的行事為人是有原則的。因此,保羅提出一個基本的原則,就是一切要榮神益人,而來決定我們行為的取向。

 今日鑰節是基督徒行事準則的總結。所以我們一切生活都應受這三個條件約束:

  1. 1.  榮耀神 ── 關於榮耀神的方面,保羅在羅馬書教導我們蒙恩以後,我們生活的中心和目的乃是為主而活(羅十四8);凡所作的都要憑信心行事(羅十四22,23)。所以在日常生活中要讓主作主,不討自己的喜悅,乃是要討主的喜悅(羅十五1)。保羅在《哥林多前書》則更具體指出,無論我們作什麼,都要為榮耀神而行(林前十31) ;凡所作的都要憑愛心的原則造就人(林前八1),而凡虧缺神榮耀的事,都不該做。
  2. 2.  使人得益處 ── 關於使人得益處的方面,保羅給我們的生活行事原則,是以對人有沒有益處和造就而定(林前九22,十23,24)。所以凡事要不求自己的益處,而求別人的益處(林前十33,羅十五2),而凡能叫人跌倒的,得罪人的,叫人憂愁的都不該去作(羅十四14,21,林前八12,13,十32)。而保羅以身作則,見證凡他所行的,都是為要與人同得福音的好處(林前九23)。
  3. 3.  自己不受轄制 ── 無論作哪一件事,我們都不能受它的轄制(林前六12)。人一但由愛好變成了玩物喪志,那它就可能變成捆綁人的惡勢力(彼後二19,羅六16),而使人落入沉迷不能自拔的惡習裹。總之,無論作什麼,或說話,或行事,都要奉主耶穌的名,藉著祂感謝父神(西三17),凡不能謝恩的就不要去作(帖前五18)。

 親愛的弟兄姊妹,盼望我們花時間查考所列舉的經節,並且學習應用在我們的生活上。

【默想】
 從第八章到第十章,在決定「可」與「不可」或「做」與「不做」的抉擇中,我們學到什麼功課?

【禱告】
 親愛的主,讓我們靠你的恩典與能力,改變以前自以為是、我行我素的一貫態度,今後一切以「愛弟兄、榮耀神」為目標。阿們!

【抽煙是不是罪】

 司布真作了佈道家,還在抽煙。不少人勸他,也沒有放下。有人問他說,抽煙是不是罪?他答,抽煙不是罪。後來有人在他佈道的會場門口,貼了一張很大的佈告,上寫:「司布真說,抽煙不是罪!」那次,司布真要進會場講道,突然看見這張佈告,大為驚愕,心裡感覺非常不安,從此把煙放下,不再抽了。願我們在凡事上不求自己的益處,而只求眾人的益處。

8/31默想小品9/2進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