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0日(羅六)

【讀經】羅六

【主題】以至成聖

【提要】

 第六章的焦點乃是 ── 我們與基督聯合,就脫離了罪和舊人的轄制,並過成聖的生活;以及我們順服基督,就成為義的奴僕,而不再作罪的奴僕,並結出成聖的果子。本章可分成二段:

  1. 1.  與基督聯合的事實(1~11節) ── 這段指出與基督聯合的事實。受浸歸入基督耶穌的人,與基督同死,同埋葬,同復活;並且和基督同釘十字架,對付了我們的「舊人」和「罪性」,而脫離了罪的權勢。讓我們披戴基督的新生命,天天經歷受浸與同釘十字架的實際吧!
  2. 2.  成聖的秘訣(12~23節) ── 這段指出我們將肢體「獻給神」作義的器具和義的奴僕,因此結出成聖的果子。讓我們將生命的主權轉移,天天過實際的聖潔生活,經歷性質的改變吧!

【鑰節】
「現今也要照樣將肢體獻給義作奴僕,以至於成聖。」(羅六19下)

【鑰點】

 今日鑰節提到「成聖」。這個名詞的希臘文是 hagiasmos「成聖」按按字形的構造,不是一種已達完成的狀態,乃是一種在進行中的過程,乃是朝向聖潔的道路。巴克利(W. Barclay) 解釋凡希臘字詞以 asmos 為字尾的,皆形容一件事的進展過程,而非事情的結局。「成聖」不僅指我們在神前的地位,還包括生活方面的經歷。「成聖」的地位是一次得著的,「成聖」的生活卻是一生進行的。當一個人因信「稱義」以後,並不是說他已成為一個完全的人,他乃是開始一個成聖的過程。這個。「成聖」的過程,始於地位上的改變 ── 從神之外的一切分別出來,歸祂為聖;進而是性質上的改變 ── 生活、態度、性情都要改變,直到全然的像祂。

 本章強調神的救恩如何能救我們脫離罪和舊人(老我),而我們稱義之後如何能有「成聖」的生活。然而,「成聖」的步驟並非深奧難明。因為我們已經成聖了,我們所需要的乃是 ──

 首先,是有把握的「知道」(6節)自己舊人和主同釘十字架,而脫離罪的轄制;並藉信而「計算」(11節)自己向罪死,而在基督耶穌裡卻是活的。同時,我們要消極的「不要容罪」(12節),而積極的「將自己獻給神」(13節),並過「順服」(16節)神的生活,以至於「成聖」。因此,「成聖」的秘訣 ── 在於我們將生命的主權移交給主,讓祂作我們的主人,一面要在基督的死與復活上與祂聯合,且在生命的新樣中生活行動;同時也要將身上的肢體獻上作為義的器具,而實際的過聖潔的生活。

 「奉獻的結局,就是結出成聖的果子。奉獻乃是說,從今以後,我不再管我自己,我讓神來管;從今以後,我不再活,我讓基督來替我活。如果我們讓神來管理,讓基督來替我活,這樣,新的生命就要長大,新的性情就要彰顯出來,這是何等的美麗!」 ── 倪柝聲

【默想】
 親愛的,我們已經在地位上「成聖」了,故現在就把自己獻給主,開始經歷在性質上的「成聖」吧!

【禱告】
 親愛的主,我將們自己奉獻給你,好叫我們的生活、態度、性情有改變,直至全然成聖像你。阿們!

【這一雙手不是屬於我的】

 一位主內弟兄,有一次在火車上旅行,發覺與三位不信的乘客在一個車廂內。為著打發時間,那三位不信的人提議玩紙牌,但需要多一個人纔能湊成遊戲。於是他們邀請那位基督徒參加,他卻回答說:「非常抱歉,要掃你們的興,我不能與你們一起玩,因為我沒有帶自己的手。」那三個人十分驚異,問說:「你這是什麼意思?」他答道:「這一雙手不是屬於我的了。」接著,他解釋主耶穌如何拯救了他,現在他生命的所有權是如何已轉移交給主。保羅說:「將肢體作義的器具獻給神。」(羅六13)這位弟兄認為他身體上的肢體,完全是屬於主的,這就是聖潔的實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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