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9日(徒二三)

【讀經】徒二三

【主題】主的作為和保守

【提要】

 第二十三章的焦點乃是 ── 神給保羅智慧,引起法利賽和撒都該兩黨的紛爭;神主宰之手的安排,讓保羅的外甥聽見和揭發謀害保羅的密謀;神奇妙的保守,用羅馬官兵護送保羅安全到該撒利亞。本章可分為三段:

  1. 1.  保羅在公會中作見證(1~10節) ──
    1. (1) 剛開口就被大祭司吩咐人辱打(1~5節)
    2. (2) 會眾分為兩黨為他而爭論(6~9節)
    3. (3) 被兵丁從眾人中間搶出來(10節)

    保羅在公前的申訴,我們從中可學到什麼功課?保羅深知公會審問他的人中,有法利賽人和撒都該,於是便在「辯護」的過程中引出雙方之間的矛盾。我們是否靠著聖靈行事,憑著智慧,靈巧像蛇,而應付險境呢?

  2. 2.  主在夜間向他顯現(11節) ──
    1. (1) 主站在他旁邊
    2. (2) 要他放心
    3. (3) 必要在羅馬作見證

    主的顯現並說話,證實了保羅去耶路撒冷和羅馬都是神對他的旨意;同時也指出他在耶路撒冷和羅馬所言與所行的,乃是為主作見證。在患難中,我們是否放心 ── 祂的同在作了我們隨時隨在的幫助;祂的稱許激勵我們忠心向前;祂的保證必帶領我們到路終呢?

  3. 3.  保羅被帶到該撒利亞(12~35節) ──
    1. (1) 猶太人同謀殺害保羅(12~15節)
    2. (2) 保羅的外甥揭發計謀(16~21節)
    3. (3) 千夫長連夜派兵護送保羅到該撒利亞(22~33節)
    4. (4) 巡撫接案將保羅看守在衙門裡(34~35節)

    神使用保羅的外甥揭發陰謀殺害的計畫,使千夫長差遣羅馬兵丁,護送他到該撒利亞。回顧以往,我們是否知道一生是神精心設計的,並且祂能使用微小的事,平凡的人來保守我們呢?

【鑰節】
「當夜,主站在保羅旁邊說,放心罷!你怎樣在耶路撒冷為我作見證,也必怎樣在羅馬為我作見證。」(徒二三11)

【鑰點】

 這裡主沒有說過半句批評責備保羅的話,既未譴責他不該前來耶路撒冷,也未指責他言語不當,反而讚賞他在耶路撒冷忠心作見證。主在此指出保羅在耶路撒冷所言和所行的,乃是為主作了見證。「也必怎樣在羅馬為我作見證」,這句話一面是主的應許,表明保羅會照著他的心願(徒十九21),被平安無事地帶到羅馬去,一面也是一個啟發性的暗示,給保羅指出一條脫困的路:上告於該撒(徒二五11)。後來,保羅在該撒利亞至少被囚二年以上的經歷,就可以印證主的這一句話「放心吧」。至於最後一句話,「必怎樣在羅馬為我作見證」則在使徒行傳的末了部分應驗了。這節值得我們注意的是:

  1. 1.  主的鼓勵 ── 山雨欲來!主的安慰乃是患難中得力的泉源(林後一4~6)!
  2. 2.  主的稱許 ── 處處為難,人人作對!主若喜悅,我們便可放心(徒二十三11)!
  3. 3.  主的保證 ── 主的話使人有信心、確據和方向!我們的前途,被握在主的右手中(啟二1)!

【默想】
 回顧以往,生活是主精心設計的。再環顧四周,充滿著迷惑混亂。環境是沒有盼望的,人也無法相助。但主與我們同在,我們便可放心!

【禱告】
 親愛的主,謝謝你在保羅最需要安慰時,與他同在,並且鼓勵他,還應許他要繼續為你作見證。幫助我們在各種情況下,能確信你的同在,使我們有負擔及信心傳揚福音。阿們!

【馬丁路得受審】

 路得馬丁批評公教會的謬誤,教皇就在1521年下令在沃司木司城開國會,要審判路得。路得住在一個修道院裡,在花園中一面散步,一面唱美詩,滿心快樂。院長見他這樣,就問他說:「你難道沒有聽見這不幸的消息麼?」路得問道:「什麼消息?」院長說:「教皇已把你從教會裡革除。皇帝也下令說,等你護照期滿後,再有供給你居住飲食的,決定處以死刑;所以護照期滿時,也就是你的死亡日期了。」路得說:「我已聽說,但這是基督的事,與我無幹。若果基督讓人推翻自己的王位,窘迫祂自己的教會,我這樣微小的人,怎能干涉呢?祂是萬王之王,萬主之主,必定能保守祂的教會和祂微小的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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