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02 默想羅馬14章 (4)

【主題】
第十四章 ── 教會生活合一的原則(四)

【真理問答】

一、本章保羅引用了《以賽亞書》四十五章23節,其目的是什麼?

答:
 「經上寫著:主說:『我憑著我的永生起誓:萬膝必向我跪拜;萬口必向我承認。』」(羅十四11)

 《以賽亞書》四十五章23節意指神的判斷公義、真實,為「萬有」包括「萬膝」、「萬口」所心悅誠服。保羅引述以賽亞書十五章23節,萬膝必向基督跪拜,承認衪至高無上的權柄。他進一步強調我們肯定要在基督的台前,將自己的事在神面前說明。所以我們不可再彼此論斷,免得我們被審判。

二、保羅在本章中提到兩個爭議的問題是什麼?

答:爭議的焦點集中在飲食和守節期,它的根源是猶太基督徒和外邦人基督徒之間的差異。

  1. 1.  在飲食方面,外邦人一向的習慣是對任何食物都沒有禁戒,不管是菜蔬或肉類。猶太人的飲食條例源自摩西律法禁誡某些不潔淨的食物(利十一章),長久以來,這個傳統使他們和外邦人做出區隔。第一世紀的猶太基督徒所面對最大的困擾就是在基督裡的自由,並沒有讓他們從食物的禁誡中得到釋放。有些吃素的猶太人是因為受過教導,有些動物在儀文上是「潔淨」的,所以能吃;其他的動物在儀文上「不潔淨」,所以不能吃。因此,他們一定要能夠肯定所吃的是「科含爾」(kosher,即按照規定宰段)的肉;由於肯定不是易事,他們可能就寧願完全不吃肉類。另外,他們也擔心在在市場上買到祭過偶像的肉類,因此寧可只吃蔬菜。
  2. 2.  在節期方面,守安息日也是猶太人最看重的宗教傳統。另外,「守日子」除了守安息日,可能也包括了猶太人的重大節期以及固定的禁食日。

 因此,敬虔的猶太人信主後發現很難放棄這些舊約律法上的禁例。然而這些舊約律法上的禁例,在新約原本是不合福音真理的事(14節,提前四3),但保羅仍要我們接納這樣的人,可見道理見解的不同,不能作為聖徒之間分門別類的理由。

三、羅十四17「神的國」是什麼意思?其原則是什麼?

答:「神的國」指神掌權和管治的範圍。廣義地說,全宇宙都是神的國;但狹義地說,尊重神權柄之人的集合體才是神的國。今日在地上,教會就是神國的實際。教會就是神國具體的彰顯,所以在我們的教會生活中,必須活出:

  1. 1.  「公義」指對神、對人都公平合理
  2. 2.  「和平」指與神、與人都和睦平安
  3. 2.  「喜樂」指隨從聖靈生活行動所自然產生的結果

 此外,本節的話插在這裡,表示接納不同見解的信徒,與活在神國的實際裡絕對有關連。我們必須接納,才能真實地活出公義、和平和喜樂;

【金句】
「因為神的國不在乎吃喝,只在乎公義、和平,並聖靈中的喜樂。」(羅十四17)

5/1新約舊約小品5/3進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