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01 默想羅馬14章 (3)

【主題】
第十四章 ── 教會生活合一的原則(三)

【真理問答】

一、本章第10節保羅問了什麼問題?其目的是什麼?

答:
 保羅直接問出了兩個對比「你(指信心堅固的人)」和「你弟兄(指信心軟弱的人)的問題 ── 「為什麼論斷弟兄」和「為什麼輕看弟兄」。「論斷」希臘原文 krino,意審判,批評,挑剔,譴責,決定、定罪(法院),指外面批評人的行動。「輕看」希臘原文 exoutheneo,意看不起, 瞧不上眼, 不放在眼裡, 完全地藐視,指裡面藐視人的態度。「神的臺」指神的審判臺,但這裡的審判,應不是指末日「白色大寶座」(啟二十11~15)前的審判,而是指基督再來之時「基督臺」(希臘原文 bema,林後五10)前的審判,因為神將審判的事全交與基督(約五22,27),所以基督臺就是神的臺,神的臺就是基督臺。

 保羅指出我們不彼此「論斷」「輕看」和我們要站在「神的臺前」之間,有明顯的關聯。

 我們不當「論斷」「輕看」人,因為我們將要受「審判」。我們若知道每個基督徒將來都要站在基督的審判寶座前,向祂負責,就不敢「論斷」「輕看」別人。因為我們用什麼量器量給人,主也必用什麼量器量給我們(路六38)。不管是誰在「論斷」「輕看」別人時,其他實是奪取了基督的主權,因為只有祂能夠審判人。換句話說,我們沒有權利爬到審判臺上坐下,把與我們平等的人類放被告席上,定他們的罪,判他們的刑。甚至於我們自己尚在「神的臺前」戰兢,怎敢「輕看」別人呢?因為到站在審判臺前時,我們不是審判官,只有神才是。倪柝聲說的好,「審判的寶座永是屬於基督的,何況這還是將來的事。我們是誰,竟敢現在就篡奪這審判權呢?」

二、我們為什麼不可論斷人的理由?

答:

  1. 1.  神已經接納了他(3節)
  2. 2.  自有他的主人在,主能使他站住(4節)
  3. 3.  他是直接向主負責的(6節)
  4. 4.  基督死而復活,要作的主(7~9節)
  5. 5.  他是我們的弟兄姊妹,同屬一家人(10節上)
  6. 6.  我們所有人都要站在神的審判豪前(10下~12節)
  7. 7.  論斷他就是給他放下絆腳跌人之物(13節)

這些理由的任何一個,都足以使我們無可推諉了。

【金句】
「你這個人,為什麼論斷弟兄呢?又為什麼輕看弟兄呢?因我們都要站在神的臺前。」(羅十四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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