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05 默想羅馬10章 (3)

【主題】
《羅馬書》第十章 ── 以色列人失去救恩的原因(三)

【真理問答】

一、「律法的總結就是基督」(羅十4)是什麼意思?

答:「總結」希臘原文 telos,意目標,終點,結束,停止,達到頂點,成全。
「律法的總結就是基督」有三種意思:

  1. 1.  律法的「目標」乃是指向基督 ── 基督的確是律法的「目標」。律法是我們訓蒙的師傅,引我們到基督那裡,使我們因信稱義(加三24)。
  2. 2.  基督「成全」了律法的要求 ── 基督來不是要廢掉律法,乃是要「成全」(太五17)。祂完全遵守了律法,滿足了律法上對人的一切要求與標準。祂既然已經「成全」了律法,相信祂的人就可以在神面前稱義。
  3. 3.  律法的功用到基督便告「終結」 ── 基督終結了人嘗試藉著律法成義。祂藉著死,使凡信祂的都得著神的義。基督既已釋放了我們,叫我們得以自由,就要站立得穩,不要再被律法的軛挾制(加五1)。

 因此,神對待人乃是根據人和基督的關係:

  1. 1.  神一切的事物都歸結於基督(1~5節)
  2. 2.  信主之道乃是人惟一得救的途徑(6~17節)
  3. 3.  神呼召所有的人都來接受基督(18~21節)

二、《羅馬書》十章6~7節是什麼意思?

答:「惟有出於信心的義如此說:你不要心裡說,誰要升到天上去呢?就是要領下基督來;誰要下到陰間去呢?就是要領基督從死裡上來。」(羅十6~7)

 「升天領下基督來」(6節),意即基督降生來受死。

 「下陰間領基督上來」(7節),意即基督從死復活。

 這兩節意思就是:基督的降生和受死,和祂從死裡復活,都是神的工夫。這些工作已經作成功了。主耶穌已經降生、釘死、復活了;罪人不必自己預備救主,神已徑替人預備好了。「耶和華必自己預備作燔祭的羊羔」,人不為此掛心。你現在若肯相信所已成功的,就能稱義。

三、為什麼保羅先提到「口裡承認」,然後才是「心裡相信」(9節)?

答:因為在實際經歷中,信心必先於悔改。但當我們仔細研讀這些經文,並留意上下文時,便知道保羅一面是為了配合他在第8節引用《申命記》三十章14節的次序 ── 「在你口裡,在你心裡」。另一面在第9節,他強調主耶穌是道成肉身和復活,是依照兩個真理的時間次序。道成肉身是先發生的 ── 耶穌是主。然後才是復活 ── 神叫衪從死裡復活。但在第10節,他澄清了任何意思含糊的話。那兒,他將「心裡相信」,寫在「口裡承認」之前。而強調人得救時的事件次序 ── 首先是人相信,然後公開承認自己已得救。

【金句】
「你若口裡認耶穌為主,心裡信神叫祂從死裡復活,就必得救。因為人心裡相信,就可以稱義;口裡承認,就可以得救。」(羅十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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