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默想 03/06

【主題】
《羅馬書》第七章 ── 脫離律法的捆綁和肉體的權勢(七)

【真理問答】

一、保羅在羅馬書第七章失敗的哀聲:「我真是苦阿!」,是描寫基督徒重生以前的經歷,還是基督徒重生以後的情形?

答:關於這個問題解經家的意見不一致,基本上有三章種觀點:

  1. 1.  保羅描述自己未得救的經歷。這是早期教父中最流行的觀點。因為他們認為保羅用第一人稱代名詞 ── 「我」,來形容人類在亞當裡的失敗,如「肉體的」、「不屬靈的」、「賣給罪的奴役之下」、「作為奴僕賣給罪」。此外,得救後的保羅與罪律搏鬥,而被罪打倒,顯然與他的生命不太配合。
  2. 2.  保羅描述自己得救後的經歷。因為他們根據7~13節的動詞全是過去式詞,指過去保羅未信主前活在律法的原則之下,而掙扎痛苦;而14~25節的動詞則是現在式詞,指保羅信主以後,心靈與肉體交戰時描寫的經歷。此外,在基督徒得救後的經歷中,他們認為這種與罪的爭戰在是真實的。
  3. 3.  保羅描述任何人試圖靠自己的努力來與罪爭戰必定是失敗的。根據保羅上下文的論證,從因信稱義(一至五章)轉向成聖(六至八章),而本章的結論乃是「靠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就能了……脫離罪的律了。」(25節)因此,筆者認為這個觀點較合理、合適。

二、保羅在本章的論點之目的為何?

答:《羅馬書》第七章之目的乃是為第八章的主題而作的引介。在本章保羅回顧他自己內心的掙扎,他的結論是,人無法自救。

  1. 1.  插入第七章的原因 ── 按照正常的次序,《羅馬書》第六章與基督的聯合,應該緊接帶來第八章聖靈中的釋放。但是神卻在其間插入第七章在律法下肉體中的痛苦,為的是叫我們先在經歷中深深認識「律法」的徒然,「罪」的可惡,「肉體」的敗壞,和「我」的無能。然後,面對此絕望,我們才能真實感受到基督的釋放,聖靈的自由,是何等的榮耀,何等的寶貴!因而,從絕望的呼喊,變成讚美的詩歌(25節)。因此,在許多基督徒身上,蒙恩得救之後,若靠著自己作基督徒,無可否認仍會有與肉體交戰的痛苦經歷,直到經歷了活在聖靈中,而從「肢體中罪的律」得釋放。
  2. 2.  第七章與第六章和第八章的關係 ── 《羅馬書》第六章乃是說到舊人和罪如何解決,第七章乃是說到肉體如何想要作好。實際上,神並不要人作好,神是要基督在我們裡面活。祂要我們讓基督活,不再自己活,祂要我們讓基督作,不要自己作。因為當我們還活在肉體裡面的時候,被那肢體中犯罪的律捆綁住,不能不犯罪,以致結成死亡的果子(羅七5,23~25),所以罪的律又稱死的律。但如今我們從肉體裡搬到基督耶穌裡;在基督耶穌裡,就不定罪了(羅八1)。此外,當我們在基督裡面時,「生命之靈的律」(羅八2)使我們輕而易舉的便脫離了罪和死的律,得著了釋放。

【金句】
「我真是苦啊!誰能救我脫離這取死的身體呢?感謝神,靠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就能脫離了。」(羅七2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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