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8日(民 17~18)

讀經:民數記

  • 第17章:亞倫的杖
    鑰句 ── 杖必發芽
  • 第18章:祭司和利未人所得的份
    鑰句 ── 我就是你的分

鑰節:
民十七5:「後來我所揀選的那人,他的杖必發芽。這樣,我必使以色列人向你們所發的怨言止息,不再達到我耳中。」

默想:
 亞倫的祭司職分,曾被人議論並攻擊,人家懷疑他是否神所揀選的僕人。他們在問:「這個人是不是神所任命的?我們實在不知道!」因此神便出來證明誰是祂的僕人,也證明誰不是祂所揀選的。神怎樣做呢!十二根杖於至聖所內放在祂面前,在那裡留了一夜,到了早上,神的揀選就從那根發芽、開花和結了熟杏的杖顯明出來。自此不再有人挑戰亞倫大祭司的職份。

 「新芽、新花、和熟杏,這一切都宣揚復活的神跡。這是從死裡出來的生命,標明了是神所印證的職事 ── 只有這一個,是唯一的標明,缺乏了這一個,就是一無所有。神只能使用那些借著與祂聯合,並嘗過祂無窮生命大能的執事。」 ── 倪柝聲《曠野的筵席》


鑰節:
民十八20:「耶和華對亞倫說:『你在以色列人的境內不可有產業,在他們中間也不可有分。我就是你的分,是你的產業。』」

默想:
 本章說明祭司和利未人的職責和耶和華所給他們的份。值得我們深思的,就是祭司與利未人所得的份。祭司、利未人不是靠自己的勞力求生,乃是在服事神與百姓中,得著神豐富的供應。當以色列各支派進入迦南地後,他們都各自得已分配好的產業來作發展。只有亞倫的子孫和利未人「無分無業」(民十八20,23~24),因為他們是完全分別為聖,而專心地事奉神(申十9)。然而,神就是他們的產業,他們也必從神得著全備的供應。這說明了我們一切所有的都是為神的,而神也將祂一切所有的成為我們分。

禱告:
 神啊,你就是我們永分,我們的一切;我們有你就一無所缺。

詩歌:

我神我愛我的永分
(《生命詩歌》364首,第1, 6節)

(一)
我神、我愛、我的永分,
你永是我一切;
你外在天我有何人,
在地有你無缺。

(六)
人伸臂如同大海,
籠羅一切財富;
但我只要你的同在,
此外無所愛慕。

(一)
我神我愛、我的永分,你永是我一切;
你外在天我有何人,在地有你無缺。

(六)
人伸臂如同大海,籠羅一切財富;
但我只要你的同在,此外無所愛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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