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9日(出 21~22)

讀經:出埃及記

  • 第21章:民事律例
    鑰句 ─ 永遠服事主人
  • 第22章:民事律例(續)
    鑰句 ─ 聖潔的人

鑰節:
出二一5~6:「倘或奴僕明說:『我愛我的主人和我的妻子兒女,不願意自由出去。』他的主人就要帶他到審判官那裡,又要帶他到門前,靠近門框,用錐子穿他的耳朵,他就永遠服事主人。」

默想:
 愛會使人寧可為奴而不要自由。在非洲有一女黑奴,有一天被人家拍賣。有兩個壞人在那裡競買,彼此一直加價。這女奴知道,無論落到那一個人的手中,都是難。所以,她一直流淚,一直哭泣,極其難受。這時候,忽然有一個白種人也加入競買。到後來,這女子就被那個白種人買得了。但他立刻叫一鐵匠來,打斷了她的鎖鍊,宣佈她的自由說,我買你,不是要你作我的奴僕;我買你,是要叫你得著自由。說了這話,他就走了。那女子弄得莫名其妙,過兩分鐘醒悟過來,就追著那個白種人說,從今日起,直到我氣斷之日止,我願作你的奴隸。主阿,我愛你!你是我生命唯一的主人,讓我一生甘心服事你!


鑰節:
出二二31上:「你們要在我面前為聖潔的人。」

默想:
 《出埃及記》從二十一章到二十三章是神向以色列人頒行的「典章」,主要是規範以色列人生活當中的所有細節,其中包括有關奴僕,殺人和傷人,賠償,道德和禮儀的條例等。神為何定下這麼多的律例要以色列人遵守呢?祂是關心我們大事小事的神,祂要我們在凡事上保守自已,並且活在聖潔裡。

禱告:
主啊,你愛的叫我們甘心作你愛的奴僕。願一生服事你。阿們!

詩歌:

哦,願我有千萬舌頭
(《聖徒詩歌》200首,第5, 6節)

(第五節)
我今作祂愛的俘虜,
 甘心作到永久;
因祂為受死、受辱,
 使我得以自由。

(第六節)
我既從你可愛的名,
 知你待我美意;
假若我有千萬的心,
 也當一一歸你。

(第五節)
我今作祂愛的俘虜,甘心作到永久;
因祂為受死、受辱,使我得以自由。

(第六節)
我既從你可愛的名,知你待我美意;
假若我有千萬的心,也當一一歸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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