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默想 01/22

【主題】
《羅馬書》第二章 ── 神的定罪(五)

【真理問答】

一、什麼是「自己就是自己的律法」(羅二14)?

答:世上有兩種顯然不同的人,就是有律法的猶太人,與沒有律法的外邦人。保羅指出外邦人雖然沒有律法,但有律法的功用刻在他們的心裡(15節),所以說「自己就是自己的律法」。人的本性、良心和心思這三樣加起來,使人裡面顯出律法的功用,神將來審判沒有律法的外邦人時,就是根據這個功用要他們向神有所交代。

二、為什麼猶太人認為「割禮」很重要?

答:「割禮」是神與以色列人立約的記號(利十二3),也是在約中蒙福的憑據(創十七10~11)。猶太人後來認為割禮就是得神喜悅的保證。在保羅的時代,猶太教仍然普遍流行一種觀念「沒有一個受過割禮的人會下地獄」然而。保羅指出他們違犯了神的律法,又玷辱了神。所以,僅僅在外面有了受割禮的儀式,在神面前是毫無價值的;即使行「割禮」也是徒然的,不會為他們帶來拯救;在審判的日子,不能得著神的稱讚。

三、什麼是真猶太人和真割禮?憑藉的是什麼?

答:

真猶太人 ── 是從裡面作出來的,順從神的旨意,且活出敬虔生活的實際;並不是指與亞伯拉罕只有肉身關係的人,而無屬靈的關係。

真割禮 ── 是心靈的割禮,是從內心裡發生的,而有真正割禮實際,脫去肉體的情慾。(西二11,並不是指儀文的割禮,只在身體上留有割禮的記號的人。)

憑藉 ── 在乎靈,不在乎儀文。這說明基督徒的生活是隨從心靈裡的感動和引導而活,而不是注重外面的名義和儀文,卻忽略了裡面的實際(提後三5)。

四、為什麼「在乎靈,不在乎儀文」

答:

  1. 1.  儀文乃是要在人的肉體上來遵行律法得神的稱讚(17~19節)
  2. 2.  儀文都是在外面的,也只是在人中間的,在神面前卻毫無價值(25~28節)
  3. 3.  儀文並不能使人真實的情形得以改變(21~24節)
  4. 4.  「在乎靈,不在乎儀文」說出了新約救恩的基本原則(28~29節)
  5. 5.  一切出於儀文的,在審判的日子,都不能得著神的稱讚(28~29節)

【金句】
「因為外面作猶太人的,不是真猶太人;外面肉身的割禮,也不是真割禮。惟有裡面作的,才是真猶太人;真割禮也是心裡的,在乎靈,不在乎儀文。這人的稱讚,不是從人來的,乃是從神來的。」(羅二2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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