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默想 01/19

【主題】
《羅馬書》第二章 ── 神的定罪(二)

【真理問答】

一、本章的應用?

答:

  1. 1.  「你這論斷人的」(1節) ── 保羅這段經文雖然指控的對象是猶太人,其實也是針對所有自以為義的人,包括基督徒在內。人的天性是喜歡論斷別人的,因為在論斷人時,就能定罪別人的錯而顯明自己的對。但這件事是神所最恨惡的,並要遭到神真理的審判。當我們一個手指頭指向別人的時候,有四個手指頭是指著自己,這是事實。卡納爾(E.J.Carnell)說的好,「自義的人常犯兩個大錯:一面他們看不見神律法的崇高;另一面他們看不見自己生活或道德方面的低賤。」

       親愛的,有人提出醫治論斷最好的處方,就是「誠實看待自己,而不是別人。當你看到別人的錯誤,在你論斷之前,請注意:你也有一些短處,是要他人容忍的。以寬待人,別人也會這樣對你。」你每天是否會用這個處方呢?

  2. 2.  「是非之心同作見證人」(15節) ── 不論是猶太人或外邦人都要按照自己的「律法」接受審判。猶太人受審判是根據神給他們的律法(12節),外邦人受審判是根據「是非之心」,也就是良心。然而沒有人能達到神對律法的要求,因此沒有任何人能逃避神的審判。但是感謝主,祂的寶血已經洗淨我們的良心(來九14小字),叫我們能無愧的活在神面前。此外,我們要過敬虔的生活,必須保持一顆敏銳的良心。

       親愛的,你是否常存信心和無虧的良心(提前一19)呢?

  3. 3.  「在乎靈,不在乎儀文」(29節) ── 我們若不順從聖靈的感動和引導,就會非常容易的陷入猶太人的危機,只有儀文 (希臘文gramma,意字句),沒有聖靈。換句話說,我們一切的工作、行為、禱告、追求真理,如果不是聖靈在我們裡面運行的結果,不是靠著聖靈的能力而產生的,就都是死的字句。

       親愛的,你是否常跟隨聖靈,叫你的生活和事奉滿了活潑,而有能力的生命(林後三6)呢?

    【金句】

    1. 「你這論斷人的,無論你是誰,也無可推諉。你在什麼事上論斷人,就在什麼事上定自己的罪;因你這論斷人的,自己所行卻和別人一樣。」(羅二1)
    2. 「這是顯出律法的功用刻在他們心裡,他們是非之心同作見證,並且他們的思念互相較量,或以為是,或以為非。」(羅二15)
    3. 「惟有裡面作的,才是真猶太人;真割禮也是心裡的,在乎靈,不在乎儀文。這人的稱讚,不是從人來的,乃是從神來的。」(羅二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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