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默想 01/14

【主題】
《羅馬書》第一章 ── 神大能的福音(七)

【真理問答】

一、神如何在人心裡以及大自然中啟示祂自己(羅一19~20)?

答:自從造天地以來,神已將衪兩樣眼不能見的特性彰顯出來,使人人可知:「神的永能」「神性」。神在本質上非人肉眼所能見,但在相當程度上,神卻是「明明可知」的。有關神的事情,人雖然無法全部知道,但至少在人的心靈裡,能意識到神的存在。因為人裡面的靈,是神專為了使人能接觸、敬拜、感受祂而創造的。此外,神和許多關乎祂的法則和作為也能藉著祂所造之物被人看見。因此,所有人可以藉著人靈裡的意識和大自然的啟示,而承認宇宙確有一位主宰,祂就是我們所信的神,就不能不敬拜祂!

二、「神的永能」「神性」(羅一20)的意思是什麼?

答:「神的永能」 ── 希臘文是 dunamis,指神無限的能力,從萬物的被造和存在,例如星辰排列的奇妙,一花一草的美麗精緻等,就可看出神的永能來。人若仔細觀察天地造物,就可以揣摩而曉得有神(徒十七24~28)。

 「神性」 ── 希臘文是 theiotes,指神的本性和本質。從萬物的所是和情景,例如人心中有愛,良心和道德倫常觀念等,就可推知神的本性。

三、本章19~20節有何意義?

答:19節的話說出「人心」證明有神;20節的話說出天地間「所造之物」證明有神。因此,這兩節說出神存在的兩方面:

  1. 1.  內在的證據 ── 指人的心靈有認識神的本能;就算最落後未開化的人,也有尋求神的天性。
  2. 2.  外在的證據 ── 指萬物的受造證明有神,例如星辰排列的奇妙,一花一草的美麗,人體上每一個器官的精緻等,都不能不承認有一位造物之主的存在。

 「神的永能」「神性」不但啟示在人的良心中,而且透過神所創造的大自然,也向我們顯示了祂是一位掌管一切的、有能力、有智慧、心思縝密的神;祂也是一位有秩序和喜愛完美的神。正如康德說過,有兩件奇妙的事 ── 「我所敬畏的是,頭上的星空和心中的道德定律。我們可以從世界之內的事物,領悟世界以外的,並且上升。」

【金句】
「神的事情,人所能知道的,原顯明在人心裡,因為神已經給他們顯明。自從造天地以來,神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雖是眼不能見,但藉著所造之物就可以曉得,叫人無可推諉。」(羅一1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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