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默想 01/13

【主題】
《羅馬書》第一章 ── 神大能的福音(六)

【真理問答】

什麼是「義人必因信得生」(羅一17)?

答:「義人必因信得生」(羅一17),這句話則是整卷書的簡要精粹。

  1. 1.  這句話的意義 ── 楊格氏彙編告訴我們,「得生」原文(zao)意思是得生並活著。「義人必因信得生」,這節引自哈巴谷二章四節的經文。在新約裡引用了三次,但三次引用的著重點是不同的。羅一章17節,著重在「義」人必本於信得生,是說人是因信而被神稱義。在加拉太三章11節,意思重在義人必本於「信」得生,因為加拉太三章的上下文說,意即義人得以活著的方法,乃是藉著信心,而非靠著律法。在希伯來十章38節,照著上下文,意思是義人必須憑信心才能繼續「活」在神面前。因此,本節包括兩個意義:「因信得生」並「因信而活」。所以,我們可以這樣翻譯本節:「義人必本於信得生並活著。」在這節經節中,保羅所提到的「本於信,以至於信」,意即基督徒的一生是以信心為入門和開端,又以信心為道路和繼續,從始至終都是藉著信達於極致。這節經節並且給我們看見神的救恩是如何通過信心臨到我們,因而使我們先「因信稱義」(三21~五11),再「因信成聖」(五12~八13),最後並「因信得榮」(八14~30)。
  2. 2.  這句話的影響 ── 在教會歷史上,《羅馬書》是聖經中最有影響力的一卷書。此書的重要性可從多位重要人物的傳記中得知,《羅馬書》是如何激動他們對神的積極信心,因而在個人生活中經歷了屬靈的復興。現今這封書信仍然能藉著人相信福音,享受基督,因而經歷生命的改變。

《羅馬書》一章17節關鍵的經節曾使馬丁路德(Martin Luther)經歷了生命和能力的大改變。馬丁路德明白神的義和「義人必因信得生」(羅一17)的意思後,說:「以往,神的義一語就好像閃電雷轟般擊打我的心。因為在教庭裡當我讀到「耶和華啊…求你…憑你的公義搭救我」,我只想到這義是指神可怕的忿怒,是神用來刑罰罪的。當我讀到「神的義正在這福音上顯明出來」時,我便深深痛恨保羅。但後來,當我看見經節怎樣繼續寫下去:「義人必因信得生」。我參考聖奧古士丁的註釋後,就快樂起來,因為我明白了神的義其實是祂的憐憫,藉此祂看我們為義,也保守我們繼續為義。我因此得著了安慰。」主後1520年,路德作了三篇劃時代的論文,一千多年的教會黑暗時期便告結束,而教會歷史的新時期開幕了!

【金句】
「因為神的義,正在這福音上顯明出來;這義是本於信,以致於信。如經上所記:「義人必因信得生。」」(羅一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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