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9 將身體獻上

〔靈修小品〕

「所以弟兄們,我以神的慈悲勸你們,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是聖潔的,是神所喜悅的。你們如此事奉,乃是理所當然的。」(羅十二1)

「將身體獻上」的見證:

(見證一)
 有一次主日,有人拿著捐盤收捐。臨到一個十三歲的女孩子,她說,把盤子放低一點,再放低一點,再放低一點,等人把盤子放在地上,她就站在盤子裡。因為她沒有錢,所以她就把自己捐在盤子裡。

(見證二)
 戴德生訪問北美時(1888年夏),無論在哪里講道,都有年輕人和學生願意獻身到中國傳福音。到九月中旬已有超過四十位男女申請加入中華內地會工作。最後大批群眾在多倫多歡送被選作傳教士的八位女士和六位男子與戴德生同到中國去。在歡送會中,一位父親送別他的女兒,說道:「我沒有什麼寶貴的東西可以獻給我的主耶穌。祂要求我把把最好的獻上,我就全心把我最好的獻給祂。」這給戴德生在首次北美之行中留下珍貴的回憶:「沒有東西是太過寶貴,以致不可獻給耶穌。」

【默想】
 我們一向神獻上自己,就有神的聖火來燒我們,使我們成為馨香的活祭,蒙神悅納,叫神喜悅,使神滿足。

【金句】
 每一天我們都應該重新立定志向、激發熱忱;讓每一天都如同奉獻歸主的第一天。── 肯培士(Thomas Kemp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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