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門徒簡介

〔聖經人物:十二門徒〕

【十二門徒是誰】

「耶穌叫了十二個門徒來,給他們權柄,能趕逐汙鬼,並醫治各樣的病症。這十二使徒的名:頭一個叫西門(又稱彼得),還有他兄弟安得烈,西庇太的兒子雅各和雅各的兄弟約翰,腓力和巴多羅買,多馬和稅吏馬太,亞勒腓的兒子雅各,和達太,奮銳黨的西門,還有賣耶穌的加略人猶大。」(太十1~4)

主耶穌十二門徒的在聖經裡記載了四次(太十1~4;可三13~19;路六12~16;徒一13),次序如下:

  1. 1.  「西門」,又稱「彼得」;「西門」原文字義是聽從;「彼得」字義是石頭;他是十二門徒中的首徒。
  2. 2.  「安得烈」字義是男子漢,大能者,得勝者,剛強,剛毅的;他是彼得的弟弟。
  3. 3.  「雅各」字義是篡奪者,抓住;他是西庇太的兒子。後來他被希律殺害了(徒一二2),他是十二門徒中的第一個殉道者。
  4. 4.  「約翰」字義是神的恩賜;他寫了《約翰福音》,三封《約翰書信》,和《啟示錄》。
  5. 5.  「腓力」字義是深愛,愛馬者;他是伯賽大人。
  6. 6.  「巴多羅買」字義是戰爭之子;又名拿但業;主稱他為真以色列人(約一47)。
  7. 7.  「多馬」字義是雙生的;又名底土馬;他被公認是「懷疑的多馬」。
  8. 8.  「馬太」字義是神的恩賜;他是《馬太福音》的作者。
  9. 9.  「雅各」是亞勒腓的兒子;可能是他默默無聞,一般解經家稱他為「小雅各」。
  1. 10.  「達太」字義是智慧;他又稱為雅各的兒子「猶大」。關於他的事記載得很少。
  2. 11.  「西門」是個迦南人。路加稱他是奮銳黨的人(路六15);「奮銳黨」字義是熱心地聽從。
  3. 12.  賣主的加略人「猶大」;加略人亞蘭文字義是「帶錢囊的人」,會作買賣的人;「猶大」字義是敬拜。

為什麼主耶穌要選十二個人呢?原來「十二」這個數目在屬靈上有一連串的意義。因為「十二」是永遠且完全的數目字。此外,將來的新耶路撒冷的城牆有十二根基,根基上有羔羊十二使徒的名字(啟二十一14)。主耶穌把這十二個門徒作成一個完全的見證和榜樣,並以他們為神永世建造的根基。這足夠說明主耶穌選召這十二個門徒不是偶然的一個數目。

十二使徒的名單分成六對,每兩個人一組;其中有四個是最早被召的門徒彼得、安得烈,約翰、雅各,其他是腓力和巴多羅買,多馬和馬太,雅各和達太,奮銳黨西門與賣主的猶大。十二門徒中有兩個人名字叫「雅各」,一個是西庇太的兒子,即約翰的兄弟;另一個則是亞勒腓的兒子「雅各」,以玆分別。又有兩個人名字叫「猶大」,一個是雅各的兒子「猶大」(達太);另一個則是賣主的加略人「猶大」。

【主呼召他們】

坊間有不少的書教導人,用各種新方法、新計劃、新組織,藉以推展教會福音的工作。但主耶穌開展祂的職事,乃是先得著一班人,與祂同心、同工。人總是先尋求合用的方法,而主乃是先尋求合用的人。有關主揀選這些人的過程,會使我們震驚:

  1. 1.  祂揀選不同背景的人 ── 有沒有學問的漁夫,被人看不起的稅吏,還有激進黨人;
  2. 2.  祂揀選性格不同的人 ── 有衝動的彼得與安靜的約翰,也有被動的腓力與積極的安得烈。

從世人的眼光,這些人可能都不夠資格去作主的工,但主耶穌卻揀選他們,將他們作成一個完全的見證和榜樣,至終還使他們成為建造新耶路撒冷的十二根基。主樂意給機會,讓各種不同的人來跟隨、服事祂,甚至包括了賣耶穌的加略人猶大。要切記,不管我們覺得自己是何等卑微、何等微小、沒有價值,不平凡的主會使用最平凡的人,去做祂那最不平凡的工作。祂昔日差遣了十二使徒與祂同工,今天祂同樣的需要我們去完成祂的託付。然而我們該如何回應祂的呼召呢?

《馬太福音》十章1~4節記載主耶穌選立十二「使徒」。主將這些人由跟從者(太四19),先帶他們成為「門徒」(五1),然後差遣他們成為「使徒」「門徒」原文為 mathetes,意是「學徒」、「追隨者」,指那些跟隨主,接受主嚴格訓練和管教的人;而「使徒」原文為 apostolos,意是「代表」、「使者」、「受命令差派的人」,指那些受主差遣的人。跟隨主的人就是主耶穌的十二個「門徒」,除了猶大,他們成為了「使徒」,最後大都為主殉道了。在福音書裡,這十二個人通常稱為門徒,但在《使徒行傳》裡,就稱呼他們為使徒。之後,馬提亞被選立為使徒(徒一26),而填補賣主之猶大的使徒職分。

從主呼召他們的過程,我們可以學到三個寶貴的功課:

  1. 1.  主的「門徒」是出於主的呼召。主乃是按著祂自己的旨意揀選了他們,不是他們揀選了主。
  2. 2.  主預備這些門徒,給他們權柄,能趕逐汙鬼,並醫治各樣的病症。
  3. 3.  只有受過主嚴格的訓練和管教的「門徒」,才配蒙主呼召作祂的工人,而成為「使徒」

歷代無數的傳道士都效法了主的「門徒」,跟隨主;主的「使徒」受主差遣,為主捨去了一生。我們這一代,是否願為主付出多少,而成為主的「門徒」「使徒」呢?

【主揀選他們】

「那時,耶穌出去上山禱告;整夜禱告神。到了天亮,叫祂的門徒來;就從他們中間挑選十二個人,稱他們為使徒。」(路六12~13)

《路加福音》六章12~16節記載主耶穌在「整夜禱告」之後,祂揀選了十二位使徒。在揀選十二使徒的平行經文中,只有路加記載主耶穌「整夜禱告神」。主耶穌每次在決定重大的事情以前,必定花時間在神面前,尋求神的旨意。此次祂「整夜禱告」,乃是因要挑選十二使徒。主是何等的重視禱告。在每一次大事之前,祂都向神禱告。我們是否也應有更多的禱告呢?

【主裝備他們】

「他就設立十二個人,要他們常和自己同在,也要差他們去傳道,並給他們權柄趕鬼。」(可三14~15)

《馬可福音》三章13~19節記載主上到山上揀選使徒。祂按自己的意思叫人來,就設立十二個「門徒」為祂的「使徒」。主設立十二個使徒有三重目的 ──

  1. 1.  要他們與主同在,而和祂有親密的關係;
  2. 2.  要他們奉主差遣去傳道,而和祂同工;
  3. 3.  並要他們得主權能趕鬼,而使人看見神的作為。

主為什麼要在數以百計的跟隨者中揀選了這十二個人呢?祂選他們不是因為他們的信心,他們的信心常常搖動不定;也不是因為他們的天賦和能力,他們也都沒有出眾的才華。祂選他們只是他們都願意順服和跟隨耶穌。但是作個好門徒必須接受下列三方面的訓練和裝備:

  1. 1.  啟示 ── 藉與主的「同在」(直接的意思是作伴),而明白主的旨意。主願意我們與祂一起,與祂建立一種親密的關係,進入與祂更密切的交通中。十二門徒蒙主恩召,成為主的同伴,與祂同在,接受祂的教導。主工人的使命,首先是「常和主同在」,然後才是「傳道」 ── 對人,「趕鬼」 ── 對鬼。因沒有祂的「同在」,就沒有祂的差遣。我們事奉主,必須和主的關係先弄對了,才能談到對人和對鬼的問題。作為門徒必須與主形影不離,我們是否願意做主的跟隨者,先要看我們是否願意常與主在一起。
  2. 2.  託付 ── 奉主「差遣」,從主得著特定的使命去傳道。「差」字與「使徒」屬同一個字源,前者係動詞,後者係名詞;而「使徒」一詞原來的意思是指被分別出來的人,後來才指奉差遣出去的人。傳道一詞指的是帶著一種正式的、有權威的報信者的工作。眾人都要聽,並要服從。願意做主的門徒,必須甘心情願接受傳道的使命。
  3. 3.  授權 ── 從主得著屬靈的「權柄」。權柄是為著作主工的;只有肯接受主差遣的人,才配得著權柄。願意做主的門徒,必須接受主所賜的權柄和能力作工,因為祂是工作的主。

【主吩咐他們】

「耶穌叫了十二個門徒來,差遣他們兩個兩個的出去;也賜給他們權柄,制伏汙鬼。」(可六7)

「耶穌差這十二個人去,吩咐他們說:『外邦人的路,你們不要走;撒瑪利亞人的城,你們不要進;寧可往以色列家迷失的羊那裡去。隨走隨傳,說『天國近了!』醫治病人,叫死人復活,叫長大痲瘋的潔淨,把鬼趕出去。你們白白地得來,也要白白地捨去。腰袋裡不要帶金銀銅錢。行路不要帶口袋;不要帶兩件褂子,也不要帶鞋和枴杖;因為工人得飲食是應當的。」(太十5~10)

門徒已經受主的呼召和訓練約有一年之久,現在為著福音工作的擴展,主差遣他們出去作工。於是,主吩咐他們如何出去作工:

  1. 1.  服事的原則 ── 主吩咐他們兩個兩個的出去的用意,不僅因為兩個人作見證更具可信性(申十七6),也為了讓他們可以彼此扶助。今天主作工的原則仍是先呼召我們,再裝備我們與祂一同來服事,並且差遣我們將祂彰顯在人群中間。所以我們事奉主,也必須和別的弟兄姊妹互相配搭,彼此幫助,而不宜單獨行動。
  2. 2.  服事的使命 ── 主吩咐他們只往以色列家,到迷失的羊那兒去,而隨走隨傳,傳揚「天國近了」的福音。在作工內容的這方面,主給他們權柄和能力,使他們:
    1. (1) 醫治病人
    2. (2) 叫死人復活
    3. (3) 叫長大痳瘋的潔淨
    4. (4) 把鬼趕出去,叫人悔改

    所以我們為主作工的目的,是要去搶救失喪人的靈魂,而把他們帶進屬天的掌權底下。並且我們無論到哪裡去,都應把神的能力和權柄彰顯出來。

  3. 3.  服事的態度 ── 主吩咐他們不必多帶生活的必需品,只須信靠天父會藉著他人供應他們一切所需用。在這裡,主提到他們出門時要注意四件事:
    1. (1) 錢的問題
    2. (2) 穿的問題
    3. (3) 飲食的問題
    4. (4) 住的問題

    主告訴他們:

    1. (1) 不要帶金的、銀的、銅的錢
    2. (2) 行路不要帶口袋、兩件褂子、鞋和杖
    3. (3) 工人得飲食是應當的
    4. (4) 住在好人家裡,而帶平安給接待的人

    所以我們主的工人要對神有信心,而不必為日常生活憂慮,因祂負我們一切的責任;並且對神藉著他人的預備,應當存謙虛感謝的心。

此外,如果我們把《馬太福音》第十章11~42節繼續讀下去,就會讀到主給門徒許多的吩咐,其中最寶貴的安慰和鼓勵,就是主啟示祂與他們聯合為一。他們雖然如同羊進入狼群,但有聖靈同在的應許,使他們毫不畏懼地面對各種逼迫。並且主又把這些跟從祂的人與祂聯結在一起。因為凡接待他們的人,就是接待主。這一切主的吩咐也適用在今日的我們身上,因基督徒就應該是跟從基督的門徒。凡跟從主的人,在地上所付的代價是大的,但我們從主所得著的賞賜 ── 與主聯合為一,更是大得無與倫比的。

【主差遣他們】

「所以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奉父子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浸(或作給他們施浸,歸於父子聖靈的名) 。凡我所吩咐你們的,都教訓他們遵守;我就常與你們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太二十八19~20)

主復活之後,祂向門徒宣告天國大使命,乃是要他們在地上繼續推展祂的國度,其內容如下:

  1. 1.  大使命的根基 ── 「天上地下所有的權柄」。基督不只得著「天上」的權柄,也得著「地上和地底下」所有的權柄。祂無堅不摧的王權,是我們的後盾!我們臣服於祂,順命於祂,因此沒有一個難處,是祂所不能解決的。
  2. 2.  大使命的任務 ── 三個使命:
    1. (1) 使萬民作主的門徒
    2. (2) 給人施浸,將他們浸入父、子、聖靈裡面
    3. (3) 教導人遵守主的話

    王命在身,讓我們去贏取人的靈魂罷!

  3. 3.  大使命的應許 ── 「我就常與你們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有這樣榮耀的主我們與同在,我們豈可畏難退縮、豈可懼怕仇敵、豈可於國度未完成,而辜負了祂所託付給我們的使命呢?

所有與「基督聯合」(彼前二21~23),「跟隨基督」(約十二26),「在基督裡的」(林後五17),「蒙召的人」(弗四4)都是基督的門徒。然而,作基督「門徒」的首要使命,乃是使萬民作基督的門徒。我們有沒有參於這項榮耀的大使命?我們豈可辜負了祂所託付的使命呢?

【主最後的託付】

「但聖靈降臨在你們身上,你們就必得著能力;並要在耶路撒冷,猶太全地,和撒瑪利亞,直到地極,作我的見證。」(徒一8)

《使徒行傳》第一章記載主應許賜聖靈能力給十二個使徒,使他們成為主的見證人。因此,他們人生的使命,乃是靠聖靈,為主作見証,而完成主的大使命。「見證」希臘原文 martus,意為「見證人」,「殉道者」。在希臘原文,「見證人(Witness)」和「殉道者(Martyr)」同字。故為主作見證,須有為主殉道的心志。根據教會歷史,十二個使徒都為主殉道了。此外,作主的見證人,乃是主給使徒們最後,也是最大的託付,而《使徒行傳》全書就是圍繞著這個中心主題來記述,包括了以下各方面:

  1. 1.  見證的中心 ── 復活的主。他們的講論、行事、生活最突出的一點,就是見證基督的復活。
  2. 2.  見證的能力 ── 聖靈。他們見證主的能力來自聖靈。當時反對的勢力非常強大,不是那些既無學問又是膽小的門徒所能應付的,但藉著聖靈降在他們身上,他們便得能力有膽量作主的見證。
  3. 3.  見證的發展 ── 從近至遠,從中心到外圍:「從耶路撒冷、猶太全地和撒瑪利亞,直到地極。」

今日主也要我們成為祂的「見證人」,乃是「見證」祂的所是和祂所成就的救贖。我們每一個基督徒榮耀的「天職」,就是「作主的見證人」。因此,讓我們也忠於這個託付,靠著聖靈的能力,傳福音從至近的親朋好友開始,漸漸及於周圍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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