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30 亞倫(Aaron)── 聖潔的大祭司
〔聖經人物〕
【今日鑰句】
「凡從人間挑選的大祭司,是奉派替人辦理屬神的事,為要獻上禮物和贖罪祭。他能體諒那愚蒙的和失迷的人,因為他自己也是被軟弱所困。故此,他理當為百姓和自己獻祭贖罪。這大祭司的尊榮,沒有人自取。惟要蒙神所召,像亞倫一樣。」(來五~14)
「你要從以色列人中,使你的哥哥亞倫和他的兒子拿答、亞比戶、以利亞撒、以他瑪一同就近你,給我供祭司的職分。你要給你哥哥亞倫做聖衣為榮耀,為華美。」(出二八1~2)
「耶和華又使你和你一切弟兄利未的子孫一同親近祂,這豈為小事?你們還要求祭司的職任嗎?你和你一黨的人聚集是要攻擊耶和華。亞倫算什麼,你們竟向他發怨言呢?」(民十六10~11)
「第二天,摩西進法櫃的帳幕去。誰知利未族亞倫的杖已經發了芽,生了花苞,開了花,結了熟杏。」(民十七8)
【今日人物】
亞倫是神為以色列人所設立的第一位大祭司。《希伯來書》第五章1~4節描述亞倫作大祭司的資格,乃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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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他是從人間挑選,由神指派作人的代表辦理人與神中間的事
2. 他能體諒那愚蒙的和失迷的人,因為他自己也經歷過軟弱
3. 他為百姓和自己獻祭贖罪
4. 他的尊榮不是自取,乃是蒙神所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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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每年七月初十日的贖罪日,只有大祭司一人,可以進入至聖所,為全民贖罪(利十六)
2. 辦理獻祭及會幕中事務(利六19~22)
3. 將神的律法教導百姓(申三三10)
4. 在百姓中施行審判(申十七8,9;二十一5)
5. 處置潔淨者與不潔淨者(利十三1~8,十五31)
6. 為百姓祝福(民六22~27)
7. 吹號召眾百姓集會或爭戰(民十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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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亞倫職事的標記 ── 《民數記》十六章記載亞倫大祭司的職份被可拉黨人議論並攻擊。他們因驕傲、嫉妒,和貪婪,不滿亞倫一家人擔任祭司的職事,甚至不承認亞倫被神設立的大祭司。其實可拉黨人的真正動機,乃是覬覦亞倫的職份,並想非分奪取。後來,他們受到神嚴厲的刑罰。《民數記》十七章記載神以亞倫「發芽」的杖,印證亞倫為神所設立的大祭司。即然有人懷疑亞倫是否是神所揀選的大祭司,神便出來證明誰是大祭司,也證明誰不是祂所揀選的。神怎樣做呢?神命令十二支派的首領與亞倫各拿一杖放在會幕中。到第二天,摩西進法櫃的帳幕去,看到亞倫的杖不但發芽,還生了花苞,開了花,結了熟杏,證明亞倫大祭司的職份。自此不再有人挑戰亞倫大祭司的職份。可見,神所揀選的人,必為神所證明;而他們的職事必有生長、開花與結果的記號與見證。
2. 亞倫作大祭司的預表 ── 正預表了我們的主耶穌基督,作了永遠的大祭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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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亞倫穿上的聖衣,都是預表基督的榮耀、豐富、華美、尊貴、能力和權柄。所以,我們要披戴基督(加三27),才能盡祭司的職分。
(2) 亞倫大祭司的職事預表基督是「慈悲忠信的大祭司」 (來二17),作了神人之間的中保。所以,「我們只管坦然無懼地來到施恩的寶座前,為要得憐恤,蒙恩惠,作隨時的幫助。」 (來四16)
(3) 亞倫的杖被砍下來,仍能發芽、開花、結果,是表明基督的死而復活。所以,這說明了所有事奉神的人,必須經歷十字架的死,並藉著與祂聯合,才能顯明祂復活的生命大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