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16 他瑪(Tamar) ── 不放棄權利之人

〔聖經人物〕

【今日鑰句】

「猶大承認說:『她比我更有義,因為我沒有將她給我的兒子示拉。』從此猶大不再與她同寢了。」(創三十八26)

「婦人生的長子必歸死兄的名下,免得他的名在以色列中塗抹了。」(申二十五6)

「猶大從他瑪氏生法勒斯和謝拉;法勒斯生希斯崙;希斯崙生亞蘭。」(太一3)

【今日人物】

《創世記》第三十八章記載猶大從媳婦他瑪((意即棕樹,被豎立)生子。猶大娶迦南女子為妻,該女子為他生下三個兒子:「珥」、「俄南」和「示拉」。猶大為長子「珥」娶妻,名叫他瑪。猶大的長子和次子行為敗壞,都遭神滅殺。聖經記載因「珥」在耶和華眼中看為惡,耶和華就叫他死了。「俄南」是因為他惡意地僅與他瑪同房,卻故意不讓他哥哥有後嗣的作法。猶大唯恐第三子「示拉」遭遇不幸,故無意讓「示拉」娶她,就將他瑪送回父家守寡,如同趕出家門。他瑪的處境是非常淒酸痛苦的,她如果不能為夫留後,在當地是十分羞恥的。猶大的妻子死了以後,有人告訴他瑪,猶大上亭拿剪羊毛去了。他瑪從為著要替丈夫留後,不惜用計裝作妓女與猶大同寢,並要了猶大的印、帶子和手裡的杖作為憑據。她就從猶大懷了孕。猶大得悉媳婦他瑪懷孕,就大怒,要把他瑪拉出來燒死;後來他瑪取出與猶大同寢向猶大要的證物,他才知道是自己一手做成的錯事,並認為他瑪比較自己更有義。從此猶大不再與她同寢了。他瑪從猶大懷孕生了雙胞胎,取名為「法勒斯」和「謝拉」。

這裡值得我們注意的,就是:

  1. 1.  他瑪的存心 ── 雖然猶大有意忽略她的權利,但她仍積極爭取神的祝福。他瑪的行為是非常不道德的。這種不道德的行為被聖經記下來,卻不加任何評論,叫今天的人難以理解。他瑪其存心,乃是使丈夫的名不被塗抹。根據以色列人的律例,當娶已死兄弟之妻為他生子立嗣(申二十五5~6)。這是指丈夫的兄弟當盡本分,娶嫂子為妻。婦人生的長子必歸死兄的名下,免得他的名在以色列中塗抹了。他瑪尊重神的律例。因此,她不惜以最下品的行動,聰明的安排一切事情,且只限於完成她的權利,就是要替她的丈夫生子立後。他瑪傳宗接代的手段,而使她的家族有合法的後嗣,而承受產業,那實在是沒有辦法中的辦法。其實,聖經準確地記錄此事,並未要我們效法他瑪的做法,而是要我們留心她的存心和動機。摩根說的好,「他瑪所用的方法,固然邪惡,但她的動機,卻是切望不使死人的名,在以色列中被塗抹,這一點是猶大身上所缺少的。這件事使猶大認識了他的罪惡,因而說了『她比我更有義』的話。」

    此外,神藉著為兄長立嗣以免絕後的律例,顯明神要永遠紀念祂所選召的人,「免得他的名在以色列中塗抹了」。因為神要永遠數算和紀念自己的百姓,讓每一個以色列人都有可能成為「女人的後裔」 (創三15)彌賽亞的祖先。

  2. 2.  他瑪的結局 ── 儘管他瑪的行為雖然污穢,但神使用她,使她所生的兒子成為蒙祝福的譜系。縱然他瑪丈夫「珥」在神眼中被看為惡,她的行動使「珥」的名字不從以色列人祖譜中被塗抹。然而,他瑪自己的名字也被記念。直到波阿斯娶路得為妻時,聖經人還提到到他瑪的名字(得四12)。在耶穌基督的家譜中,他瑪是第一位被提的婦女。此外,他瑪的名字列在基督的家譜中,說明了神的救恩越過人的罪和愚昧,而目的是成就神愛人和憐憫人的旨意。對後來的以色列人來說,他們卻認為他瑪為取得後裔,使家族能繁衍延續下去,而甘冒失去名譽及性命的危險,乃是他們民族的英雄。

【今日金句】

「神揀選猶大和他瑪,使之永遠成為彌賽亞的直系,乃是基於神的恩典,而不是人的優點。」 ── 丹尼斯莫克

【今日默想】

他瑪一生的遭遇太苦了,但她對家族盡本分的忠心和要得長子名分的心,甚至肯犧牲一切,不顧她的名譽性命等,因此蒙神的喜悅,最終得著了莫大的祝福。我們是否也不惜犧牲一切,竭力地追求得著神的祝福呢?

【今日禱告】

神啊,感謝你揀選我們,乃是基於你的恩典,而不是我們的優點。求你給我一顆積極追求得著你祝福的心,好使我們能夠在你的計劃中,為你所用。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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