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23 亞伯拉罕(Abraham) ── 生以撒和趕出以實瑪利

〔聖經人物〕

【今日鑰句】

「當亞伯拉罕年老的時候,撒拉懷了孕;到神所說的日期,就給亞伯拉罕生了一個兒子。亞伯拉罕給撒拉所生的兒子起名叫以撒。」(創二一3)

「當時,撒拉看見埃及人夏甲給亞伯拉罕所生的兒子戲笑。就對亞伯拉罕說:『你把這使女和她兒子趕出去!因為這使女的兒子,不可與我的兒子以撒,一同承受產業。』」(創二一9~10)

「當那時候,亞比米勒同他軍長非各對亞伯拉罕說:『凡你所行的事都有神的保佑。』」(創二一22)

【今日人物】

《創世記》第二十一章記載亞伯拉罕生以撒和趕出以實瑪利,並與亞比米勒立約。耶和華眷顧撒拉,在亞伯拉罕年一百歲時生了以撒。以撒斷奶時,以實瑪利戲笑以撒,於是撒拉讓亞伯拉罕把夏甲和以實瑪利趕走。然而神也要亞伯拉罕聽從撒拉的話,於是他打發夏甲和以實瑪利離開。然後,亞伯拉罕與亞比米勒巴立了互不侵犯的誓約。他也在別是巴那裡,求告耶和華永活神的名。

這裡值得我們注意的,就是:

  1. 1.  亞伯拉罕生以撒 ──「以撒」希伯來文這個名字意即「喜笑」的意思,是神給他起的(創十七19)。以撒的出生,原是一件不可能的事,如今竟然成了事實,叫撒拉不再是「暗笑」(創十八12),而是喜笑滿懷。到了「神所說的日期」,撒拉生了以撒,正是亞伯拉罕年「一百歲」的時候,意即神必須等到我們的天然生命被完全對付,血氣的能力完全枯竭了,才會在我們身上顯出祂奇妙的作為。此外,亞伯拉罕生以撒的應許應驗,離亞伯拉罕出哈蘭已經過了二十五年。神不誤事,即使過了二十五年,還是「神所說的日期」。神作事有祂的時間表,到合適的時候,事就成了;我們若認識這一個法則,就必須全然信靠祂,學習忍耐等候祂的應許成就。有人說的好,「凡不能等候神的人,他們所作的,只能生出一個以實瑪利,不能生出以撒,不但沒有益處,反而可能有害人。
  2. 2.  亞伯拉罕趕出以實瑪利 ── 撒拉看見以實瑪利在以撒斷奶的席上「戲笑」 (意即嘲笑,譏笑)以撒,就要亞伯拉罕把夏甲和她兒子「趕出去」。這次撒拉傳遞神的話,正說出神揀選的旨意。保羅在《加拉太書》第四章第21~31節詮釋這件事。因使女所生的,是按血氣生的,自主婦人所生的,是憑著應許生的,而屬血氣的不能承受屬靈的產業。因此,我們按著聖靈生的,在基督裡的人,應當把律法(使女夏甲)和靠血氣守律法的行為(以實瑪利)都趕出去。在我們的經歷中,在跟隨神的路上,我們的天然生命,我們的肉體,常常逼迫我們裡面屬靈的生命,叫我們隨從肉體,而不順從靈。所以唯有把我們身上的血氣、肉體、天然、舊人、自己都「趕出去」,靈命才能長大。

    此外,摩根說的好,「以實瑪利是使女所生的兒子,是亞伯拉罕在信心道路上失足的果子。他的確必須趕出去,但並非就此離開神的面,再不受祂的看顧和管理了。要知道,神的揀選,並非棄絕那些未蒙揀選的。神所以揀選人,乃是要他們去服事其他的人。當聖城建造完成的日子,列國都要在城的光中行走。因此,求主保守我們的心,使我們不至鄙視那些被看為『恩典以外的人』。」

  3. 3.  亞伯拉罕與亞比米勒立約 ── 亞比米勒看到亞伯拉罕一切所行的事都得到神的祝福,凡事亨通,就要與他立約。我們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上是否為神作了美好的見證,讓人在我們身上看見神恩典的作為呢?此外,當他們立約之時,亞比米勒僕人霸佔的「別是巴」井被歸還,亞伯拉罕就在那裡求告耶和華的名。後來,別是巴成為亞伯拉罕養育以撒由童年、青年和成年而生長的地方。

【今日金句】

「以實瑪利必須被趕出去,亞伯拉罕的盼望只在乎神的作為,和神所賜的以撒。」 ── 麥敬道

【今日默想】

  1. 1.  從以實瑪利的出生,我們看見「等候」神的功課是非常重要的,可以避免許多錯誤和悲劇的發生。
  2. 2.  亞伯拉罕將夏甲和以實瑪利子趕出去,好讓以撒承受父親的產業。這行動有什麼屬靈的意義?

【今日禱告】

親愛的主,求你長在我們的心,使我們裡面那按著血氣生的都被「趕出去」;讓我們天天、事事順著聖靈而行,而靠你得勝。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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