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18 亞伯拉罕(Abraham) ── 因信稱義

〔聖經人物〕

【今日鑰句】

「亞伯蘭信耶和華,耶和華就以此為他的義。」(創十五6)

【今日人物】

《創世記》從第十五章到第二十二章,中心點是關於亞伯拉罕兒子的問題。《創世記》第十五章記載亞伯拉罕得勝歸回以後,神向他顯現,在異象中啟示亞伯蘭:神要給他如星辰般多的後裔,並要領受迦南地為業,並預言以色列人出埃及的事情。當日耶和華與他立約,賜給他的後裔迦南美地。和得地的應許,神在亞伯蘭獻的肉塊中經過,就與他立約。本章記載神應許賜福亞伯蘭,並與他立約。

這裡值得我們注意的,就是亞伯拉罕因「信」神的應許,耶和華就以此「算」為他的「義」

  1. 1.  「亞伯拉罕信耶和華」 ── 針對亞伯拉罕有兒子的事,神先後向他「說」了有八次之多。「亞伯蘭信耶和華」的這句話(創十五6)指出亞伯拉罕的信心是因他信向他說話的耶和華。所以亞伯拉罕信心的內容產生在於神的應許,他所信的對象是神自己 ── 「那叫死人復活,使無變為有的神」(羅四17)。亞伯拉罕的「義」不是行為的結果,而是「信」的結果(羅四3;加三6)。故不在於我們為神作了什麼,而在於我們是否對神的應許有「信心」的回應(創十五6;來十一6),包括相信、接受、和信靠。神的應許藉著信心產生盼望。神的應許藉著信心產生盼望。亞伯拉罕「在無可指望的時候,因信仍有指望」 (羅四18)。所以我們不要看環境、找依靠,而只需簡單的相信、接受神的話,仰望神的應許(羅四20),信靠那位在人不能,在祂凡事都能的神(太十九26)。 此外,「信」希伯來原文字根是「阿們」,其字意是「相信」、「確信」、「確認」。亞伯拉罕是「信心之父」,他「阿們」神的應許,就是向神的話,說「是」,而接受神的話。在《創世記》第十五章,耶和華先後向他「說」了有八次之多。亞伯蘭的「信」是因他「信」向他說話的耶和華。所以亞伯蘭「信」的內容產生在於神的應許,而他所「信」的對像是神自己 ── 「那叫死人復活,使無變為有的神」 (羅四17)。神的應許藉著「信」產生盼望,而他「在無可指望的時候,因信仍有指望」 (羅四18)。
  2. 2.  「耶和華就以此為他的義」 ── 神單純因著他的信心稱他為義,而不在乎他的行為。這是聖經中第一次指示人得救的方法。人本身無義可言(詩五十一5;羅三23),如果人要在神的眼中成為義人,必須是神將自己的「義」加給他;而人必須藉著對神的「信」,才可以得到這「義」。因此,凡是因信稱義的人,都是亞伯拉罕的後裔,也要被神算為義,並和亞伯拉罕一同得福(加三7~9)。在此,我們清楚看到神為何揀選亞伯拉罕,預備他和使用他,為了完成救贖的計畫。
  3. 3.  亞伯拉罕因信稱義對歷代聖徒的影響 ── 《創世記》第十五章6節是聖經中最重要的一句經節,是聖經真理的種子之一。其中「信」,「算」「義」這三個字在聖經中是首次出現,更是基督徒信仰的基石之一。這句偉大的宣告是歷代被受聖靈感動的人所常引用的,也是後來成為基督信仰理論基要真理的關鍵字。先知哈巴谷根據這節經文,就提到「義人必因信得生」 (哈二4)。保羅也引用這節聖經三次,每一次這三個字中的一個字就很突出:在《加拉太書》裡是「信」 (加三6);在《羅馬書》裡是「就算為」(羅四3);在《希伯來書》裡是「義」(來十38)。雅各也引用同樣的話,說明行為是因「信」稱義的證實(雅二23)。「因信稱義」的真理也影響了歷世歷代的基督徒。

【今日金句】

「亞伯拉罕所信的,就是神能為他作人所看為不能的事。他相信神能,神就以此算他為義。亞伯拉罕的信心,是他此後一生中藉以行動的原因,也是使他有一切義行的動力。」 ── 摩根

【今日默想】

亞伯拉罕的「義」不是行為的結果,而是「信」的結果。故不在於我們為神作了什麼,而在於我們是否對神的應許有「信」的回應,包括相信、接受、和信靠?

【今日禱告】

主啊!我們讚美你,這是我們要高唱的詩歌。因著信你,使我們被神稱義,帶入與神和好的關係。因著信你,使我們得著全備的救恩,而享受你一切的所是,每一天能以神為樂。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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