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17 豁免年的條例
〔精讀舊約〕

【每日鑰句】
「每逢七年末一年,你要施行豁免。豁免的定例乃是這樣:凡債主要把所借給鄰舍的豁免了;不可向鄰舍和弟兄追討,因為耶和華的豁免年已經宣告了。若借給外邦人,你可以向他追討;但借給你弟兄,無論是什麼,你要鬆手豁免了。」(申十五1~3)
「他若對你說:我不願意離開你,是因他愛你和你的家,且因在你那裡很好,你就要拿錐子將他的耳朵在門上刺透,他便永為你的奴僕了。你待婢女也要這樣。」(申十五16~17)
【每日鑰字】
《申命記》第十五章記載二件事,就是:(1)豁免年之條例;和(2)奉獻頭生之例。本章論豁免年(安息年)之例可參閱《利未記》二十五章;奴僕豁免之例可參閱《利未記》十九章;頭生之例可參閱《利未記》二十七章。
- 1. 「豁免」希伯來文 שְׁמִטָּה,這個字音譯是 shᵉmittah;其字意為「免除」,「解除」,原指釋放、歇息(出二十三10)。今日鑰節提到神囑咐以色列人每逢七年末一年要定為豁免年(安息年)。凡借貸給鄰舍的皆得豁免,而且不可向鄰舍和弟兄追討,因為耶和華已宣告豁免。此外,神提醒人對弟兄要鬆手豁免。由此可見,這條例啟示了愛神與愛人的生活。
- 2. 「刺透」希伯來文 נָתַן,這個字音譯是 nathan;其字意為「給予(應用範圍極廣)」,「放」。奴僕到了豁免年,若不願離開,甘心永遠服事主人一家。主人可拿錐子把他的耳朵「放」在門上刺過去,他便永歸主人作奴僕。奴僕「刺透」耳朵的意思乃是表示從此永遠聽從主人的話。倪柝聲弟兄講論這節經文說:「這裡題到舊約作奴僕的規矩,所有要事奉主人的人,都要把他的耳朵在門上「刺透」。按著人看,這是殘忍的事。但是主給我們看見,人要來事奉主,就應當這樣作。意思乃是我們的耳朵要聽主的話,等候主的差遣、命令。」這是我們對主應有的態度,願一生服事主正如保羅一樣,乃為基督耶穌的奴僕(羅一1)。
【每日一問】
本章記載豁免年之條例,其屬靈的意義是什麼?
首先,摩西提到律法規定每七年為豁免年,亦是他們的安息年(出二三10~11)。在這年,以色列人都要無條件地豁免所有欠債者。這條例不單要施於親族,也要施在鄰舍身上,以致使施者會蒙神豐富地賜福,而受者得福而免於窮困。接著,他提及關於釋放奴婢的條例。到了豁免年,希伯來人的奴隸也要得著釋放,任他自由出去,但去的時候不可使他空手。另一方面,奴僕若不願離開,甘心永遠服事主人一家,主人可以在家門上拿錐子刺穿他的耳朵,他便永歸主人作奴僕。之後,他提及凡頭生且沒有殘疾的牛羊,都當獻給耶和華。
本章值得我們深思的,就是到了豁免年,向窮人鬆手的條例。這條例有幾重意思:
- 1. 賜予我們萬物的是耶和華,祂有絕對主權宣告豁免。
- 2. 神願在以色列人之間沒有窮人。神願祂的兒女,經濟機會均平,因「多收的也沒有餘,少收的也沒有缺。」(林後八14~15)
- 3. 神願祂的兒女愛鄰舍如同自己。雖然豁免年可減少以色列的窮人,但仍將有不少窮人,故神囑咐他們要不遺餘力的幫助弟兄,因「憐憫貧窮的就是借給耶和華,他的善行耶和華必償還。」(箴十九17)
- 4. 耶和華會因此賜福那豁免人的人(6、10、18節)。
對比今日,人多重視個人利益而不顧別人的需要。然而這段經文提醒,神訂立此等條例的目的就是,我們若遵從神的話而行,祂必照祂所應許的賜福與我們。因此,我們要善待我們的弟兄,正如耶和華善待我們一樣。我們活在豁免律之下,以憐憫的心待人,並盡力幫助有缺乏的人。
【每日金句】
「神啊!求你現在就挪開一切我心中與人們之間的大小隔膜。不讓嫉妒、忌恨、不赦免人、惡毒……阻止你愛的洪濤藉我而流給他人。」 ── 邁爾
【每日默想】
面對有需要的弟兄姊妹或窮人,我們是否是一個鬆開手,去施予援助的人呢?當別人虧欠我們時,我們是否願豁免他們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