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05 利未人承接聖職
〔精讀舊約〕
【每日鑰句】
「你告訴亞倫說:『點燈的時候,七盞燈都要向燈檯前面發光。』」(民八2)
「亞倫也將他們奉到耶和華面前,為以色列人當作搖祭,使他們好辦耶和華的事。」(民八11)
【每日鑰字】
《民數記》第八章記載二件事,就是:(1)七盞燈「發光」;和(2)利未人承受聖職和退任。
本章的前半段是論及燃亮七燈;後半段敘述利未人受職的潔淨與奉獻的禮儀,和他們事奉的期限。
利未人開始事奉神的年齡為什麼不同? 舊約聖經三次提到不同年齡的利未人,開始在會幕或聖殿中任職,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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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發光」 ── 希伯來文是 אוֹר,這個字音譯是 'owr;其字意為「照亮」,「光照」,「照耀」。《出埃及記》二十五章31~40節已詳細描述作金燈檯的樣式。這金燈檯看起來像有七個枝子的樹。這七盞燈是指金燈檯樹幹左右兩旁的頂端旁各三盞,中間一燈盞,一共七個燈盞。神吩咐摩西點燈的時候,七盞燈都要向金燈檯前面「發光」。這樣的安排提醒我們,就是我們的事奉要進入生命的光中,也要活在光中,並為主「發光」。按著屬靈的意義來說,金燈檯和七盞燈預表基督與教會;七盞燈上的油則代表聖靈。這表明教會中的事工需要聖靈的充滿,並且一切都是依據基督生命的光,而使祂的榮耀藉著教會得著彰顯。此外,帳幕中有亮光是因祭司常常點燈,確保燈不熄滅。因此,在教會裡、或在個人身上,願我們就好像點燈的祭司,而讓每一度的「發光」,都是為著見證、榮耀基督。
2. 「搖祭」 ── 希伯來文是 תְּנוּפָה,音譯是 tᵉnuwphah,有上下搖動或來回搖擺的意思;英文名 Heave Offering。舊約聖經提到在耶和華面前獻「搖祭」有十九次,主要是下列幾種的場合,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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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獻平安祭時(利七30)
(2) 祭司承接聖職時(利八29)
(3) 患麻風病者行贖愆祭時(利十四12)
(4) 五旬節獻初熟的莊稼時(利二三11)
(5) 逾越節的第2天獻祭時(利二三20)
(6) 疑妻子不貞時而行疑惑的素祭時(民五25)
(7) 拿細耳人離俗歸主獻祭時(民六20)
(8) 利未人承接聖職時(利八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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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要代替以色列頭生的(11節)
(2) 從以色列人中分別出來,而歸給神,專作事奉神的事工(13節)
(3) 要準備進去辦會幕的事(15節)
(4) 得著潔淨之後,實際去供職(21節)
利未人開始事奉神的年齡為什麼不同? 舊約聖經三次提到不同年齡的利未人,開始在會幕或聖殿中任職,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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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三十歲(民四3)
2. 二十五歲(民八24)
3. 二十歲(代上二三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