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08 祭司承接聖職

〔精讀舊約〕

【每日鑰句】

「摩西把些血抹在亞倫的右耳垂上和右手的大拇指上,並右腳的大拇指上。」(利八23)

【每日鑰字】

《利未記》第八章記載亞倫及其兒子承接祭司聖職的許多詳細的法則。

「血抹」 ── 「抹」希伯來文是 נָתַן,音譯是 nathan,有安放,放置的意思。這是指摩西為亞倫和他兒子承接聖職,最重要的步驟是以「血抹」在亞倫的右耳垂上,和右手的大拇指上,並右腳的大拇指上,同時也抹了他的兒子。這裡是把血塗在血抹在右耳、右手大拇指、並右腳大拇指上,一是表明他們被潔淨,另一是表明他們全人被都分別出來。因著血的記號,從今以後,他們是屬乎神的,耳朵要聽神的話,手要作神作的事,腳要走神的路,就是整個人要為著神。對於一個承接聖職的人而言,血要先抹在右耳,接著右手大拇指和右腳大拇指上。因為神要得著人對祂的事奉,首先是要得著人的耳朵。耳朵必須被潔凈和分別出來,脫離一切外面干擾的雜音和裡面主觀的意見,專為聽見神的話。事奉的人不只是個會作的人,更該是個會聽的人,因為一切的事奉都是從聽見神的話開始的。耳朵得以成聖能聽,手腳才會得以成聖能行;耳朵的聽見是正確的,手腳的行動才可能是正確的。

【每日一問】
亞倫和他的兒子穿上聖衣承接聖職,其屬靈的意義是什麼?

本章主要講述摩西按照神的命令將亞倫和他的兒子們帶到會幕門口,穿上聖衣。然後,摩西用膏油傅抹了會幕、壇和祭壇,以及亞倫和他的兒子們的頭,使他們成為聖潔的祭司。隨之而後,亞倫和他的兒子們按照神的命令承接聖職先獻了贖罪祭,而為他們自己贖罪;之後獻上燔祭和搖祭,而蒙神悅納的完全奉獻。

亞倫和他的兒子穿上聖衣代表著他們的聖潔和神聖的身份。大祭司的聖衣共有七件,代表著他們的職責和身份。他們穿上聖衣是為了彰顯他們的神聖身份。本章記載他們穿上聖衣的七個步驟:

  1. 1.  用水洗身 ── 這是表示我們的事奉,要經過聖靈的洗淨(林前六11)和「話中之水」的洗滌(弗五26),然後才能成為聖潔,合乎主用,預備行各樣的善事(提後二21)。
  2. 2.  穿上「內袍」 ── 這是表示基督徒生命的內在生命的純潔美麗(撒上十六7)。
  3. 3.  束上「腰帶」 ── 這是表示以謙卑束腰(約十三4;彼前五5)。
  4. 4.  穿上「外袍」 ── 這是表示披帶基督(羅十三14;加三27,有生活的好見證。
  5. 5.  加上「以弗得」 ── 這是表示擔當眾聖徒之屬靈生命的負擔(林後十一28)。
  6. 6.  戴上「胸牌」 ── 這是表示愛心的關懷,為聖徒在神面前求問,並按照神的旨意,處理教會的事務
  7. 7.  戴上有「金牌」的「冠冕」 ── 這是表示在事奉中,要高舉基督為「冠冕」;另一面「金牌」表示歸神為聖的的身分和地位。

本章值得我們深思的,就是神所揀選的祭司必須是聖潔和神聖的。他們承接聖職是神所命定的,然而整個進行的過程都是「照耶和華的吩咐」。這提醒我們的事奉,必須按照神的旨意和命令行事,並且活出聖潔(穿上聖衣),過潔淨(被水洗)和分別為聖(被血抹)的生活。

【每日金句】

「把血塗在獻祭之人的右耳垂上和右手大拇指上,並右腳大拇指上,意思是根據於基督在神面前的蒙悅納,現在站在一個地位上,我作一個聽話的僕人,我為神作事,我為著神走路。從今以後我的手是屬乎神的,我的腳也是屬乎神的。從今以後,我的耳朵要聽話。主,我整個人要為著你。」 ── 倪柝聲

【每日默想】

事奉神是何等榮耀的一件事,而分別為聖與事奉神是分不開的。

  1. 1.  祭司不僅人要潔淨自己,也要穿上聖衣。我們是否潔淨自己,除去身體靈魂的-切污穢,而得以成聖(林後七1)?在教會裡,無論神所賜給我們的職分是什麼,我們的事奉是否穿戴基督呢?
  2. 2.  今天主已經用重價買了我們,祂的血不僅潔淨了我們,並且也使我們分別為聖。在教會中的服事,我們是否在祂面前作個有耳樂聽、有耳善聽、有耳能聽的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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