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25 摩西臉上發光
〔精讀舊約〕
【每日鑰句】
「耶和華在他面前宣告說:『耶和華,耶和華,是有憐憫有恩典的神,不輕易發怒,並有豐盛的慈愛和誠實。』」(出三十四6)
「摩西手裡拿著兩塊法版下西乃山的時候,不知道自己的面皮因耶和華和他說話就發了光。」(出三十四29)
【每日鑰字】
《出埃及記》第三十四章記載神宣告了祂的名,並重造法版和重新立約,以及摩西在西乃山上過了四十晝夜,而臉上發光。
《出埃及記》第三十四章的律例大部分在二十章已有提及,為什麼要在此重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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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耶和華在他面前宣告」 ── 「宣告」希伯來文是 קָרָא,字音譯是 qara',其意是「大聲呼叫」,「朗讀」。今日鑰節指出神向摩西宣告了祂的名,包含祂的六個屬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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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耶和華,耶和華」,因祂就是那滿有權能「我是」的神。
(2) 「有憐憫」,因祂眷顧人的軟弱。
(3) 「有恩典」,因祂不在乎人的努力和作為。
(4) 「不輕易發怒」,因祂饒恕人的過犯。
(5) 「有豐盛的慈愛」,因祂的慈愛是大量的、不變的。
(6) 「誠實」,因祂信守祂所應許的。
《出埃及記》第三十四章的律例大部分在二十章已有提及,為什麼要在此重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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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神先要摩西重造法版,將先前上面的話寫在這兩塊版上。這表明神的恩慈,已經赦免了百姓拜金牛犢,所犯的大罪,故樂意重新跟神的子民重立約。然後,祂又發出各樣的律例,重建與他們的關係。
2. 本章14~26節所記為「事奉神的十守則」著重事奉神的律例;以別於二十章所記,而適用於全人類的「倫理十誡」。本章的內容雖超過十條,但歸納後為十個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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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不可拜別的神
(2) 不可為自己鑄造神像
(3) 凡頭生的都是我的
(4) 不可空手朝見我
(5) 六日要工作,第七日要安息
(6) 男丁要一年三次朝見耶和華
(7) 不可將祭物的血和有酵的餅一同獻上
(8) 逾越節的祭物不可留到早晨
(9) 初熟之物要送到神的殿
(10) 不可用山羊羔母的奶煮山羊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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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我們是否常花時間單獨親近神,而讓我們的生命承受了主的榮光,也返照了主的榮光呢?
2. 儘管我們的面孔不會發光,不過我們是否讓主的榮光常常照亮我們,因而有「從鏡子裡反照」(林後三18)主榮光的見證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