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08 他瑪生子

〔精讀舊約〕

【每日鑰句】

「猶大承認說:『她比我更有義,因為我沒有將她給我的兒子示拉。』從此猶大不再與她同寢了。」(創三八26)

【每日鑰字】

《創世記》三十八章記載有關猶大從媳婦他瑪生法勒斯和謝拉。這裡值得我們注意的就是,有關得長子的名分:

  1. 1.  「他瑪」 ── 希伯來文是 תָּמָר,這個字音譯是 Tamar;其字意為「豎立」、「棕櫚樹」。因著當時兄終弟及的習俗,他瑪的公公忽略了她的權利,並且故意不守諾言,沒有叫小兒子娶她(創三八11),為她的長子生子立後。按當時的規矩,沒有兒子的寡婦就歸回父家。猶大就要求她回去守寡。猶大的妻子死了以後,他瑪為著要替丈夫留後,就不惜用計裝作妓女與猶大同寢。他瑪被迫採用策略,使她前夫得以有後嗣,這按傳宗接代的「義」來說,他瑪比猶大「更有義」(希伯來原文字義為「是公義的」)。她的行為雖然汙穢,但她的存心卻是「義」的。因她存心為她的孩子要得著長子的名份(神的祝福),不惜犧牲一切來爭取。多年後,她的名字被記載在《路得記》四章12節和《馬太福音》一章3節。因此,在耶穌基督家譜的亮光中,她為她的兒子取得了長子名分是非常有意義的事。摩根說的好,「他瑪所用的方法,固然邪惡,但她的動機,卻是切望不使死人的名,在以色列中被塗抹,這一點是猶大身上所缺少的。這件事使猶大認識了他的罪惡,因而說了「她比我更有義」的話。
  2. 2.  「猶大」 ── 希伯來文是 יְהוּדָה,這個字音譯是 Yehuwdah;其字意為「讚美的」。這裡我們看見猶大不義的品行跟敬虔的約瑟成了強烈的對比。然而,猶大雖然犯了很多錯,不過尚有可取之處。當猶大知道他瑪所懷了孕是他的骨肉時,事後他:
    1. (1) 不隱藏罪
    2. (2) 勇於認罪
    3. (3) 不再犯罪,而不與他瑪同寢了。

    猶大認錯的態度,並尋求彌補,就是神揀選他的其中一個原因,因而讓他的後裔承受了長子的名份。最後,神揀選了猶大作為主耶穌基督傳承人中之一人(太一2)。

【每日一問】
他瑪所用的方法生子,其屬靈的意義是什麼?

本章所記載的行為是非常不道德的。這種不道德的行為被聖經記下來,卻不加任何評論,叫今天的人難以理解。然而,因著當時兄終弟及的習俗,他瑪傳宗接代的手段,而使她的家族有合法的後嗣,而承受產業,那實在是沒有辦法中的辦法。對後來的以色列人來說,他們卻認為他瑪為取得後裔,使家族能延續下去,而甘冒失去名譽及性命的危險,乃是他們民族的英雄。其實,聖經準確地記錄此事,並未要我們效法他們的做法,而是要我們留心他們的存心和動機。其次,更重要的是,他們成為耶穌基督肉身的先祖,而說明了神的救恩是施予全部的罪人,祂的恩典遮蓋了人一切的罪惡。

【每日金句】

「神揀選猶大和他瑪,使之永遠成為彌賽亞的直系,乃是基於神的恩典,而不是人的優點。」 ── 丹尼斯莫克

【每日默想】

  1. 1.  他瑪一生的遭遇太苦了,但她對家族盡本分的忠心和要得長子名分的心,甚而肯犧牲一切,不顧她的名譽性命等,因此蒙神的喜悅,最終得著了莫大的祝福。我們是否也不惜犧牲一切,竭力地追求得著神的祝福呢?
  2. 2.  雖然猶大曾對媳婦他瑪失信,但事後他能勇於認錯,並且立刻改正。這是猶大的轉機,所以神後來揀選他,使他的後裔承受了長子的名份。我們是否肯認罪悔改,讓神憐憫、赦免我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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