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0日(太六1~18)

讀經:馬太六1~18

主題:與父更親

提要:
 本章上半段是「天國憲法」的第四段,一共提到天國子民在神面前的三件敬虔的事,就是對人的「施捨」)、向神的「禱告」)與自己的「禁食」。

 首先,主耶穌教導天國的子民,在這三件義行上,不應落入一種眩耀自己的情結中,故意叫人看見,想要得著人的稱讚。無論是施捨,是禱告,是禁食,都是為要建立與父更親近的關係。因此,天國的子民要學習不斷地倒空自巳,活在謙卑的靈裡,在隱密中活出這一切的義行,而討父的喜悅。接著,本段9~15節通常被稱為「主禱文」,目的是主在教導我們如何進入內屋、關上門、禱告在暗中的父。禱告的內容包括(1)先求父的名、神的國度和旨意被人尊崇,(2)再求個人的需要,(3)防備撒但的試探,和(4)以讚美為結束。「主禱文」乃是要我們「這樣地禱告」(太六9原文),是主給我們一個榜樣的禱告,使我們認識禱告的內容和先後次序,而不是要我們每次禱告時把這些話照念一遍,更不是要我們以背誦這段來代替我們應有的禱告。然後,主告訴門徒,在禁食的時候,不可像那假冒偽善的人帶著愁容,故意叫人看見,以獲得別人的注意和同情;反要梳頭洗臉,只叫暗中的父看見,而得祂的報答。

 本段可分為三段:

  1. 1.  施舍(1~4節) ── 使窮人從我們身上,經歷天父的仁義和慷慨。
  2. 2.  禱告(5~8節) ── 使我們在尋求天父的過程中飽嘗衪、認識衪、讚美衪。
  3. 3.  禁食(9~18節) ── 使我們經歷天父的大能大力。

鑰節:
「你禱告的時候、要進你的內屋、 關上門、禱告你在暗中的父、你父在暗中察看、必然報答你。」 (太六6)

鑰點:
 「禱告」乃是我們來親近神,和祂有深密的交通。因此,第6節教導我們如何進入「內屋」、「關上門」、「禱告」在暗中的父。這是要我們從外界忙碌的環境退出來,在隱秘處與祂保持親密的關係。這樣才可有單純、直接、純樸的禱告生活。換句話說,我們要回到靈裡深處,把世界關在外面,不讓外界事物來打擾,只要在「內屋」安靜的、單單的禱告。這樣「父在暗中察看,必然報答你」。這是何等大的安慰!在父神面前,無論我們有什麼祈求,我們的每一聲歎息、每一滴眼淚,祂都聽見、看見並賞賜。

默想:
 我們真正屬靈的生命只有在暗中給天父來察看(4,6,18節)。我們活在神面前,有多少是人所不知的呢?

禱告:
親愛的主,暗中察看的父,我何等感謝你,因為我們禱告、禁食或施舍,都是在與你建立關系。你也要我禱告,雖然我需要的你都知道,但你仍要我尋求你,在尋求的過程中來認識你,經歷你。阿們!

【許多信徒禱告卻沒有信心】

 一則故事說,某一個小鎮,民風淳樸,鎮上連一個酒店也沒有,可是不知道什麼時候起,居然有人在大街開了一家夜總會。附近教會的弟兄姊妹急忙召開通宵禱告會,求主燒毀這個罪惡的淵藪。過了不久,夜總會遭到雷電擊中,被火全毀,店主聽說這是教友禱告帶來的結果,於是告到法院,要求教會賠嘗損失;他的律師指陳:禱告為夜總會帶來災害。教會也不甘示弱,延聘一位律師出庭辯護說:這是一件天然災害所造成的。經過一番口舌之爭後,法官宣判:「本庭認為真正的罪,是夜總會店主相信禱告的功效,而教會人士反倒不信。」讀完這一則故事,你會發出會心的微笑。但它卻指出,我們有時對神懇求禱告,然而並沒有建立與祂更親近的關係,自然沒有信心希望所求的真能夠實現。所以問題並非在我們的禱告有多少,而是在我們的禱告合乎主教導禱告的原則有多少。合乎祂禱告原則的禱告,纔是有價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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