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9 默想啟示錄18章 (2)

【主題】
第十八章 ── 巴比倫的喪葬追悼曲(二)

【真理問答】

一、請總結《啟示錄》第十七章和十八章大淫婦的事實

答:

  1. 1.  她的特徵 ──
    1. (1) 坐在眾水上(啟十七1)
    2. (2) 騎在朱紅色的獸上,那獸有七頭十角,遍體有褻瀆的名號(啟十七3)
    3. (3) 坐的七座山,又是七位王(啟十七10)
  2. 2.  她的妝扮 ──
    1. (1) 穿著紫色和朱紅色的衣服(啟十七4)
    2. (2) 用金子、寶石、珍珠為妝飾(啟十七4)
    3. (3) 手拿金杯,杯中盛滿了可憎之物,就是她淫亂的汙穢(啟十七4)
  3. 3.  她的名稱 ──
    1. (1) 大淫婦(啟十七1)
    2. (2) 女人(啟十七3~4)
    3. (3) 奧秘哉,大巴比倫,作世上的淫婦和一切可憎之物的母(啟十七5)
    4. (4) 大城(啟十七18)
  4. 4.  她的工作 ──
    1. (1) 女人騎在朱紅色的獸上,獸騎著她,女人不僅與獸聯合,女人更駕馭著獸
    2. (2) 喝醉了聖徒的血和為耶穌作見證之人的血(啟十七6)
    3. (3) 列國被她邪淫大怒的酒傾倒了(啟十八3)
    4. (4) 地上的君王與她行淫,一同奢華(啟十八3、9)
    5. (5) 地上的客商,因她奢華太過就發了財(啟十八3)
    6. (6) 凡有船在海中的,都因她的珍寶成了富足(啟十八19)
    7. (7) 萬國被她的邪術迷惑(啟十八23)
    8. (8) 先知和聖徒並地上一切被殺之人的血,都在這城裡看見了(啟十八24)
  5. 5.  她的罪惡 ── 雅各說到,你們這些淫亂的人哪(淫婦),豈不知與世俗為友,就是與神為敵,所以凡想要與世俗為友的,就是與神為敵(雅四4)。這大淫婦,她始終站在與神作對的地位,她與獸聯合,假藉獸的權柄,引誘諸王與她犯罪,任其所為。她是諸淫婦之母,也是諸可憎之物之母,也就是一切淫亂,一切可憎之物的根本。巴比倫素來是耶和華手中的金杯,使天下沉淪,萬國喝了她的酒就癲狂了(耶五十一7)。這淫婦以可憎的杯給人喝,自己則喝聖徒的血和為耶穌作見證之人的血。
  6. 6.  她的居所 ──
    1. (1) 成了鬼魔的住處(啟十八2
    2. (2) 各樣汙穢之靈的巢穴(啟十八2)
    3. (3) 各樣汙穢可憎之雀鳥的巢穴(啟十八2)
  7. 7.  她的結局 ── 然而淫婦的結局,神並沒有親自毀滅,而是用仇敵來滅仇敵,因著淫婦所騎的獸和其十角,憎惡她而將其滅盡,聖經沒有記載如何滅盡,或發生了怎樣的衝突,只提到獸和十角,使淫婦「冷落、赤身、又要吃她的肉,用火將她燒盡」(啟十七16)。因她的罪惡滔天,她的不義神已經想起來,她怎樣待人,也要怎樣待她,按她所行的加倍報應她,用她調酒的杯,加倍的調給她喝。她怎樣榮耀自己,怎樣奢華,也當叫她照樣痛苦悲哀,因她心裡說,我坐了皇后的位,並不是寡婦,決不至悲哀,所以在一天之內,她的災殃要一齊來到,就是死亡、悲哀、饑荒、她又要被火燒盡了,因為審判她的主神大有能力(啟十八5~8)。地上的君王,地上的客商,凡船主和坐船往各處去的,並眾水手連所有靠海為業的,都為她哭泣、悲哀,因怕她的痛苦就遠遠的站著,這些人都是素來與她行淫,一同奢華的。

二、《啟示錄》第十七章和十八章的關係

答:第十七與十八章描寫大淫婦(就是奧祕的巴比倫)受到了神的審判,終於宣告了她的終結。十七章和十八章應該是一章。因為十七章描寫大淫婦怎樣喝神忿怒的杯,而受到刑罰;十八章則描寫人為她受的刑罰,而悲痛與哀哭。十八章1~3節是承先啟後的,說到三件事:

  1. 1.  列國被她邪淫大怒的酒傾倒了,只有在十七章說到(十七2)
  2. 2.  地上的客商因她奢華太過而發了財,只有在十八章說過(十八11、15)
  3. 3.  地上的君王與她行淫,則十七和十八章都有記載(十七2,十八9)

【金句】
「所以在一天之內,她的災殃要一齊來到,就是死亡、悲哀、饑荒。她又要被火燒盡了,因為審判她的主神大有能力。」」(啟十八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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