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5日(林後六)

【讀經】林後六

【主題】分別為聖

【提要】

 第六章的焦點乃是 ── 保羅表明自己是與神同工,而認識神的用人的生活方式和美好見證;以及從保羅的與神和好的教導,而了解信的和不信的不可同負一軛。本章可分成二段:

  1. 1.  與神同工(1~10節) ── 不可徒受祂的恩典,在各樣的事上仍顯神僕人的美德。我們在一切處境中,是否表明自己是神的用人呢?
  2. 2.  聖別的呼召(11~18節) ── 過分別為聖的生活。我們的人生的目標,態度和價值觀,是否與世人有所分別呢?

【鑰節】
「你們和不信的原不相配,不要同負一軛。義和不義有什麼相交呢?光明和黑暗有什麼相通呢?基督和彼列(彼列就是撒但的別名) 有什麼相和呢?信主的和不信主的有什麼相干呢?神的殿和偶像有什麼相同呢?」(林後六14~16節上)

【鑰點】

 在《哥林多後書》第六章,保羅以與神的用人的身分,來勸勉哥林多人,生活要與所蒙的恩典相稱,正如保羅在各種患難、品德、信心、生活上,表明自己是神的僕人;並以為父的心,誠懇地要求他們待人寬宏,生活分別為聖。

 今日鑰節指出為什麼基督徒要跟不信者要有分別。舊約聖經明文禁止人用牛與驢同負一軛耕地(申廿二10)。因為牛是潔淨的而驢是不潔的,牠們的步伐和力量也不相同。「你們和不信的原不相配,不要同負一軛」,這話提醒我們的生命和在神面前的地位和不信的人截然不同,所以不可和不信的人同流合污,而隨世浮沉。這一句是總綱,故最好在「軛」字底下加上「:」標號。根據這一個總綱,保羅接著說明跟不信的人要有分別的五個理由:

  1. 1.  公義和不義有什麼相交呢? ── 我們行事為人是否敢於與不義的人有所分別?
  2. 2.  光明和黑暗有什麼相通呢? ── 我們是光明的子女,是否行走在神的光中?
  3. 3.  基督和撒但有什麼相和呢? ── 我們怎能事奉兩個主呢?
  4. 4.  信的和不信的有什麼相干呢? ── 我們是否得因人情事故,刻意模糊與世人有所分別?
  5. 5.  神的殿和偶像有什麼相同呢? ── 我們是永生神的殿,有神的靈住在裡頭(林前三16~17),豈能與偶像、鬼魔有關?

 在原則上,信和不信者之間,不僅在婚姻上不宜同負一軛,並且在其他各種社交生活關係上,也不宜同負一軛。然而,基督徒若已經與未信者結婚,應努力使未信的一方得救。此外,這裡不是說我們不能與世人來往,而是要分別為聖,為主作見證。我們應繼續與未信者交往,為要領他們歸主,但卻不可參與他們不聖潔的活動,使自己受罪惡和世界的沾染;也千萬不可附和他們違背聖經教訓的主張。

【默想】
 基督徒的見証是來自「分別為聖」,有分別才有見証。

【禱告】
 主啊!求你教導我們和不信的人來往,賜我們智慧把他們引到你面前;讓我們靠你恩典分別為聖,勇敢地為你作見證。阿們!

【信主與不信主之人的分別】

 有位信主的女子,嫁給一位才能、學問、品德都不錯的青年,婚後小家庭生活非常美滿。當結婚第五周年紀念日,妻子對丈夫說,「五年的結婚生活,使我十分滿意,如果你肯信主耶穌,我就更滿足了。」丈夫說:「你是信耶穌的,我差不多忘記了。其實你我是一樣;你不殺人、放火、偷東西,只有時說一兩句假話,或應酬一兩圈麻將,這行為和我有什麼分別,我何必信耶穌呢?」妻子聽了之後,心如刀割,跑上樓在神面前痛哭認罪,丈夫以為得罪了她,也追上樓表示抱歉。妻子含淚說:「親愛的,我求神赦免,也請你原諒,五年來不能叫你看出我是基督徒,我真是萬分慚愧,從今以後我要叫基督的生命從我身上發出,作個更好的妻子。」半年以後在一個聚會之中,她丈夫作見證:「我信了耶穌,因為我看出信主與不信主之人生活的分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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