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03 不離不棄

〔每日小品〕

「丈夫當用合宜之分待妻子;妻子待丈夫也要如此。」(林前七3)

 威廉克里(William Carey,1761-1834)在印度工作四十年之久,將聖經譯成印度三十幾種語言。他的妻子德麗斯,到了印度之後,大部分時間神經是錯亂的。

 關於德麗斯的病況,他曾有這樣的敘述:「在過去十二年間,她始終陷於最不愉快的光景中。她的心理變態太嚴重了,以致連一般顛狂者所能享受的某種幻想的快樂,她亦享受不到。她在最後一次病中,幾乎全時間在昏睡中。我想她在發高燒的十四天中清醒的時間還不及二十四小時。」

 他侍候她,保護她,宛如慈父之對子女。朋友們曾勸他把她送到瘋人院去,但他始終不忍這麼作;因為她畢竟是他的妻子,是他孩子們的母親。直到她臨終的日子,凱瑞始終不離不棄,並且以最大的愛和最大的尊敬對待她。

【默想】
 今天經文告訴我們,婚姻是伴侶的關係,而彼此以合宜之分對待。「合宜之分」希臘原文意思是償還所欠的義務或債務,故雙方要盡當盡的本分。換句話說,雙方相待要互相尊敬,互相適應,而不可漠視對方的權益。此外,婚姻中雙方各有權利,故雙方相處要考慮到對方的滿足和幸福著想,而不可自私自利。

【金句】
 夫婦同處,有什麼危險、患難,都當爭著自己去擔當;有什麼利益、好處,都當讓著對方去享受。這才是真愛情,這才是真幸福。 ── 王明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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