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6日(羅二)

【讀經】羅二

【主題】神的審判

【提要】

 第二章的焦點乃是 ──「自義」的猶太人也在神的定罪之下,因為他們無法否認失敗的事實;「自恃」的猶太人更不能依靠守律法的規條,儀文和割禮,而被神稱義。本章可分成二段:

  1. 1.  神審判人的原則(1~16節) ── 這段說出神審判人的原則和根據什麼標準衡量所有的人,因此無人能逃避神的審判。我們內心的真實狀態什麼呢?我們是否能站在神審判台前,一生無愧呢?
  2. 2.  猶太人被神定罪(17~29節) ── 這段指出猶太人的罪。猶太人引以自誇的有三點:
    1. (1) 有神
    2. (2) 有律法
    3. (3) 受割禮

    然而,但他們知法卻犯法;他們雖重視割禮,但人外面作的不是,惟有從裡面作的才是。因此,他們不能依靠宗教規條、傳統、禮儀,而在神面前稱義。從神的觀點看,誰是真猶太人呢?我們是否言行一致,活出敬虔的生活呢?

【鑰節】
「還是你藐視祂豐富的恩慈、寬容、忍耐,不曉得祂的恩慈是領你悔改呢?你竟任著你剛硬不悔改的心,為自己積蓄忿怒,以致神震怒,顯祂公義審判的日子來到。」(羅二4~5)

【鑰點】

 本章值得我們注意的就是:

  1. 1.  神審判人乃是根據真理(2節),而審判人的目的,乃是叫人看見自己失敗的事實,儘管自己也許很虔誠,比其他人更好,但卻無法符合神的標準,而未能活出按他所接受神的啟示而被定罪。因為耶穌基督就是真理(約十四6),這是神衡量人和審判人的標準。根據這個標準,沒有人可以站立得住,因此我們必須接受基督。
  2. 2.  神的恩慈、寬容,忍耐,目的是要引領人悔改(4節),而悔改就是心思有所改變,態度也有改變,並帶來行動上的改變,因而接受基督的恩典。
  3. 3.  神以用永遠的生命報應那些得救,而恆心行善,尋求榮耀,尊貴和不能朽壞之福的人(7節),就是尋求並接受基督的人;反而拒絕基督的人,神就以忿怒惱恨報應他們堅持的、頑固的、任性的不悔改(8節)。
  4. 4.  神將來審判人時,是藉著主耶穌基督來執行審判的(16節,徒十七31),也會揭開人心裡的真實狀況,包括罪的動機和意念。而衪審判人的根據,乃是根據人接受不接受神的福音,意即接受不接受衪自己。
  5. 5.  神要人在基督裡真受割禮(西二11,腓三3),作真猶太人。保羅指出,真正的猶太人,不在於外在的敬虔,而是在於人內心的深處;不僅僅是有割禮記號的人,而應是一個藉著聖靈潔淨更新的人;不僅僅會讚美神,而且也得著神的稱讚。

 今日鑰節指出人「藐視」(原文含義看不起,低估,輕蔑) 神「恩慈」「寬容」「忍耐」的結果:

  1. 1.  得不到神恩典的應許
  2. 2.  積蓄自己的罪過
  3. 3.  積蓄神公義的忿怒
  4. 4.  等候神公義的審判

 其實,神的「恩慈」是指神對人良善,仁慈的態度,並不是指衪對罪的態度。因為神不是透過審判使人悔改,乃是因衪的「恩慈」,而引領人悔改,而悔改就是心思有所改變,態度也有改變,並帶來行動上的改變,因而接受基督的恩典。神的「寬容」是指暫時不對人施行審判刑罰,乃是給人機會悔改,因衪「不願有一人沉淪,乃願人人都悔改。」(彼後三9)。神的「忍耐」是指沒有對人在過往所犯的罪,立即加以審判和刑罰,並不是因衪的無能,卻證明了衪對人的忍耐。今天神不立刻審判我們,乃是因為祂對我們有豐富的「恩慈」,多多的「寬容」「忍耐」

 「你如果覺得自己有資格站在審判官地位去對付罪人,讓我告訴你,無論是誰,都沒有資格站在這樣的地位上。」 ── 腓力士

【默想】
 親愛的,你是否認識神對你的「恩慈」、「寬容」、「忍耐」呢?

【禱告】
 神啊,不是我們比別人好,而是因你豐富的「恩慈」、「寬容」、「忍耐」,赦免了我們不虔、不義的罪,而使我們才不至於被定罪。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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