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2日(徒十一)

【讀經】徒十一

【主題】門徒稱為基督徒

【提要】

第十一章的焦點乃是 ──

  1. 1.  二個關鍵人物:
    1. (1) 彼得以見證勝過奉割禮者控告
    2. (2) 巴拿巴幫助安提阿教會得建立與蒙恩
  2. 2.  二個教會:
    1. (1) 耶路撒冷教會因著「割禮」等問題,而無法顯出身體的合一。
    2. (2) 主興起了安提阿教會,藉著關懷受苦受難的肢體,而活出了身體合一的實際。

本章可分為二段:

  1. 1.  彼得見證外邦人得救的經過(1~18節) ──
    1. (1) 奉割禮者控告彼得和未受割禮的人一同吃飯(1~3節)
    2. (2) 在約帕看見從天上來的異象(4~10節)
    3. (3) 遵從聖靈的吩咐與弟兄同去該撒利亞(11~12節)
    4. (4) 得知那人係奉天使的吩咐差人邀請(13~14節)
    5. (5) 既見聖靈也降在他們身上,故不敢攔阻神(15~17節)
    6. (6) 眾人就不言語,只歸榮耀與神(18節)

    當彼得回到耶路撒冷時,馬上就被人質問,「你進入未受割禮之人的家,和他們一同吃飯了。」於是彼得見證外邦人得救的經過以後,他們「就不言語了」。照樣,主的工人最大的考驗是從人來的批評,但要作主的工,就難免會遭遇到各種的批評。要緊的是,我們能否像彼得一樣,留心聽取別人的話,不辯論,也不發怒,而溫和耐心地向對方解釋自己所領受的異象和經過的事實呢?

  2. 2.  安提阿教會的建立與蒙恩(19~30節) ──
    1. (1) 門徒在安提阿得著很多希利尼人信而歸主(19~21節)
    2. (2) 耶路撒冷教會打發巴拿巴去安提阿幫助教會(22~26節)
    3. (3) 安提阿教會捐錢幫助住在猶太的弟兄(27~30節)

    安提阿教會的建立與蒙恩的情形:

    1. (1) 傳福音
    2. (2) 初信造就
    3. (3) 教導成全
    安提阿教會那一方面蒙恩的情形,能成為今天教會的榜樣呢?

【鑰節】
「門徒稱為基督徒,是從安提阿起首。」【徒十一26下】

【鑰點】

 新約聖經用「基督徒」一詞不過三次,《使徒行傳》十一章26節提到這個名稱的來源;二十六章28節提到亞基帕王對保羅說︰「你想少微一勸,便叫我作基督徒啊。」《彼得前書》四章16節則鼓勵不要因為作「基督徒」受苦而感到羞恥。可見「基督徒」這個名稱在初代教會中,並不怎麼受歡迎的,因為它代表了受苦、逼迫、危險。後來直到第二世紀才開始稱信徒為「基督徒」,並且逐漸由綽號變成正式的名稱,並由不受歡迎的罪名,成為榮耀無比的稱謂。此外,對我們而言,「基督徒」最是恰當不過的稱呼,因其具有如下的含意:

  1. 1.  「基督」這名乃是超乎萬名之上的名(腓二9),而基督乃是萬主之主,因此能與基督這名沾上關係乃是無上的光榮。
  2. 2.  「基督徒」表明自己是屬於基督的人,故一切都樂意向祂奉獻所有。
  3. 3.  「基督徒」是一個跟隨基督的門徒,而且是一個獻身、委身、投身在福音事工上的人。
  4. 4.  「基督徒」這名表明裡面充滿基督,外面彰顯基督的人。
  5. 5.  「基督徒」不但口裡稱呼基督,並且行事以基督的心意為心意。

【默想】
 「基督徒」照原文直譯是「基督人」,意即裡面充滿基督,外面彰顯基督的人。請我們重新思想「基督徒」的含意是什麼呢?

【禱告】
 親愛的主,求主使我們學習安提阿教會的榜樣,幫助我們的教會熱心領人歸主,而有美好的「基督徒」生活,能討主喜悅。阿們!

 如果我們讓耶穌基督的美麗從我們顯現,自然會影響到我們週圍的人,不僅叫他們聽見了福音,並且也看見了福音,因而相信了福音。── 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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