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7日(約十六1~15)

【讀經】約十六1~15

【主題】聖靈的工作

【提要】

 本章上半段可分成二小段:

  1. 1.  門徒將受逼迫(1~4節) ── 「我已將這些事告訴你們,使你們不至於跌倒。」主預先告知他們將被人趕出甚至被殺,以免他們跌倒。若不是有主說過的話,我們又怎能承擔得起人生中的許多不肯定呢?
  2. 2.  聖靈的工作(5~15節) ── 「要叫世人為罪、為義、為審判,自己責備自己。」主的「去」,而聖靈的「來」,為了使人自責,叫人認識自己,基督和撒但;也引導人進入一切屬靈的實際;並且要榮耀基督。若不是有聖靈的啟示、引導,我們又怎能明白一切屬靈的實際呢?

【鑰節】
「祂既來了,就要叫世人為罪、為義、為審判,自己責備自己。」 (約十六8)

【鑰點】

 本段我們看到這是聖靈在世人心裡要作的三重工作:

  1. 1.  「為罪」 ── 聖靈第一步的工作是使人感覺自己有罪,特別是不信的罪,而引以自責。因為聖靈的光照,使人看見自己是生在罪中,長在罪中,活在罪中,是個十足的罪人,也是在神定罪之下,因此尋求脫罪和赦罪的路。
  2. 2.  「為義」 ── 聖靈第二步的工作,就是罪的事實,使人感覺按照聖潔的神的標準,自己沒有義,而引以自責。因為聖靈的啟示,使人看見主耶穌已成全了神的義,並且祂自己就是義,因此接受祂在十字架上所成就的義,以致得救。
  3. 3.  「為審判」 ── 聖靈第三步的工作,就是使人看見有罪不可能不受神的定罪,而引以自責。因為人若不接受神對耶穌在十字架上的審判(意即若不接受主耶穌在十字架上的擔罪),將來就要自己面對神的審判。

 因此,聖靈不但要使人明白何為罪,何為義,何為審判;並且也叫人知道自己有罪,無義,必受審判。人若看見自己有罪,因而信靠基督,就得在神面前稱義,而免受審判。人若看不見自己有罪,或即使看見自己有罪,卻不接受基督,就要被神定罪,受到撒但所該受的審判和刑罰。

【默想】
 親愛的,若不是有聖靈的啟示、引導,你又真能肯謙卑下來,自己責備自己,認罪悔改呢?

【禱告】
 主啊,救我脫離一切的貧窮,叫我越過越看見什麼是聖靈的工作,求你藉著聖靈帶領我進入一切屬靈的實際。阿們!

【聖靈的責備】

 一天,一位不信主的商人和一個人談生意。那人突然說:「先生!我已經信主。我要向你認罪,因為我從前欺騙過你兩次。」不久,他遇見了一個多年相交的朋友,見她生活和前不同,便問其故,原來她也信主而悔改。那朋友便特地約他今晚同去赴會。到了會場,濟濟一堂,好不容易才找到一個座位。不料,一位少年人站起來作見證,述說他以前如何敗壞,如今成了基督的工人。這些話進入他的心,如同刀紮。這完全是聖靈的工作。聖靈在他心中動工,使他回轉歸向神,從此他的生活也改變了。

6/16舊約默想小品6/18進度